假扮情郎潛入閨房實施強姦,殺人潛逃嫁禍他人,罪大惡極

阿呆說法(16):(阿呆不是法官,也不是學者,一介草民,點評一下古代案件,哈哈一笑而已。)

情景再現:

珍珍是個幸福的姑娘。長得好,天生麗質。家世好,父親王世儀是上元縣的舉人。珍珍與對門的讀書人沈長庚,青梅竹馬相互愛慕,又海誓山盟私定終身。一切都像春天一樣美麗,陽光明媚,花開爛漫。珍珍就等着沈家上門提親了。

這一天,夜深了。珍珍被窗戶下的叫門聲驚醒了。

“誰?”

“我,長庚!”

珍珍羞紅了臉,這深夜的,情郎來叫門,讓珍珍春情盪漾。珍珍便輕輕地起牀,悄悄地出去打開了門。情郎迫不及待將珍珍抱上了牀。

動靜大了。珍珍房子裏的動靜,驚動了父親王世儀,擔心潛入了賊人。王世儀便持燈前來查看,與正準備溜走的情郎撞上了。王世儀被連捅數刀,被刺身亡。

珍珍的母親大驚。得知是女兒幽會情郎導致的,就將沈長庚告到了縣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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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取證:上元縣令袁枚,剛上任不久,仔細查看卷宗,詢問了當事人,感覺有問題。

1、 珍珍也說不清那個情郎到底是不是沈長庚,黑燈瞎火的,又是第一次雲雨,難以確認。

2、 沈長庚是個讀書人,斯文人,怎麼會突然半夜去行苟且之事。

3、 沈長庚即使是生理衝動,去幽會,怎麼會隨身帶刀呢?

4、 沈長庚即使是偷情被發現,認個錯,加上珍珍說好話,也沒有什麼壞的結果,怎麼會行兇殺人呢?而且還是殺的還是未來的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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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斷定,兇手應該另有他人。但是線索很少,如何找出真兇呢?

引蛇出洞。兇手既然如此大膽兇悍,已經初嚐鮮果,肯定還想有第二次第三次。

袁枚就假意將沈長庚收監,判定爲兇手。暗中派人盯住珍珍家,並讓珍珍放出誘餌。果然,逮住了準備潛入珍珍房間的陸炳南。

原來,陸炳南是個地痞無賴,對珍珍早已是垂涎三尺了,覬覦很久了,一直苦於無法下手。珍珍和沈長庚私定終身的事情,被陸炳南發現了。陸炳南大喜,他有了主意。才假冒沈長庚,潛入珍珍閨房,強姦了珍珍,並在逃跑的時候刺死了珍珍的父親王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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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人:袁枚

袁枚(1716年-1798年),字子才,號隨園主人、隨園老人。錢塘(今浙江杭州)人,祖籍浙江慈溪。 清朝乾嘉時期代表詩人、散文家、文學評論家和美食家。爲官政治勤政頗有名聲,奈仕途不順,無意吏祿;乾隆十四年(1749)辭官隱居於南京小倉山隨園,吟詠其中,廣收詩弟子,女弟子尤衆。嘉慶二年(1797),袁枚去世,享年82歲。

審判結果:1、陸炳南入室強姦、行兇殺人,死刑!

2、沈長庚娶王珍珍爲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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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評判:

1、 袁大人天生一副好心腸,喜歡成人之美。總是將衙門的審判書,變成賜婚之書。將縣令當成了媒婆。

2、 袁大人此份賜婚,卻有深意。王珍珍雖與沈長庚海誓山盟私定終身,但經過陸炳南這一折騰,由一個清白少女變成了被強姦過的污濁之身,這在清朝的封建禮教之下,是很難抬起頭做人的,是會被世人所鄙夷的。沈長庚作爲讀書人,能否娶一個失去清白的女子就很難說了。即使願意,但其家族勢力的反對,也難以隨意。珍珍父親死於非命,自己被強姦,一下子跌倒了人生低谷。如果沈長庚再不娶珍珍,這孩子一輩子就這樣毀掉了。所以,袁大人這公堂之上的賜婚,一則是成人之美,二則是保護弱者。

3、 袁大人聰慧至極。巧設陷阱捉拿真兇。真相大白,爲民伸冤,還人清白。聰明,高明。

4、袁大人那是神級人物,寫的判詞也是相當精彩的,神采飄逸的。咱們欣賞欣賞:“春光半泄,何來暮夜之人;鴛枕雙棲,豈料冒名之客。暗中摸索,可憐美玉誤玷;……雙成下嫁,託玉體以報誤誣;跨鳳人來,展錦衾而償渴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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