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桷(1090-1154),原名緯,又名慶隆,字季壬,自號無相居士,原籍浙江溫州府平陽蒲門(今屬蒼南),祖上遷居福建長溪二十四都雁溪(今福鼎市管陽溪頭村)。宋元佑五年(1090)出生。官宦世家,崇文尚德,家教甚嚴。桷以上舍貢生入太學。政和二年(1112),登進士,殿試第三名,例取三鼎甲探花。

  一生歷哲宗、徽宗、欽宗、高宗等朝代,是南北宋一位軍政要員。力主抗金,三平兵亂,五遭貶黜,仕途坎坷。廉正自守,拒收三萬八千貫番寶。朝廷敕封護國監察“給老”。

  政和八年,在提點福建路刑獄任上,值福州防秋兵變,謀殺安撫知州事,陳桷不計個人安危,親入亂兵中,曉以法理,權以利害,導以去從。亂兵要求謊奏“帥臣自斃”以免罪,陳桷佯諾;卻派員飛章上奏,自責前奏不實以請罪。朝廷使自行處置。陳桷趁亂兵調走時,追殺其中首犯二十餘人。

  十年,復召爲太常少卿。適編類徽宗御書成,詔藏敷文閣,桷以爲:“舊制自龍圖至徽猷皆設學士、待制,雜壓著令,龍圖在朝請大夫之上,至徽猷在承議郎之上,每閣相去稍遠,議者疑其不倫。直敷文閣者綴徽猷則與諸閣小異,除之則班列太卑,欲參酌取中,併爲一列,不必相遠,庶幾名位有倫,仰稱陛下嚴奉祖宗謨訓之意。”又言:“祫祭用太牢,此祀典之常。駐蹕之初,未能備禮,止用一羊,乞檢會紹興六年詔旨,複用太牢。

  十一年,除權禮部侍郎,賜三品服。普安郡王出閣,奉詔與吏部、太常寺討論典故。桷等議以國本未立,宜厚其禮以系天下望,乃以《皇子出閣禮例》上之,或以爲太重。詔以不詳具典故,專任己意,懷奸附麗,與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郎官方雲翼丁仲寧、太常屬王普蘇籍並罷。尋以桷提舉江州太平觀。紹興二十四年(公元1154年),陳桷在廣南東路赴任途中病逝,享年六十四。

  陳桷官葬於宋紹熙三年(1192年)八月初六日申時,南宋臨安府朝廷官員有戶部侍郎吏宣官、按察司、保官、布政司使、福建道南察院、奏官、當府太尊宋宗紹、胡景存、蕭東保等;六部尚書左右侍郎潘景琳、範整、金廣文等;朕、臣、國、部、司、府使楊宗美、李成等;光祿、太常、鴻臚寺卿高真、劉存等和長溪縣、羅源縣、福清縣、溫州府文昌、王再顯、高永昌等地方官員,其中八抬大員二十四人、四抬大轎八人,及隨從、轎伕、馬伕等近千人,千里迢迢來到長溪二十四都廣化墓,爲榮爵護國給陳桷施以朝祭官葬之禮。

  據陳傅良撰寫的《陳季陽墓誌銘》記載:“公姓陳氏諱義民字季陽,溫瑞安人……吾州陳氏族最大,而譜殘闕,間相與問系,皆曰閩徙或曰本開封。餘兒時,諸父嘗言故禮部侍郎桷自平陽使來合譜,以兩家所出縣鄉里皆合……。”說明陳桷與陳傅良祖上一樣“閩徙”。另外,其他有關記載陳傅良資料還顯示其祖上是長溪赤岸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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