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有關於《明日之子》的侵權案

李志

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有關於《明日之子》的侵權案

2月15日,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案在杭州開庭,哇唧唧哇、藝尚春承認系洛陽站主辦方,但主張應先使用後取得授權。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

15日,李志在網上發文,稱:“2019年2月15日上午8點50分,李志訴哇唧唧哇、藝尚春、河南芊碩著作權侵權糾紛案在杭州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河南芊碩拒不到庭,被告哇唧唧哇、藝尚春承認系洛陽站主辦方,但主張應先使用後取得授權。法院將擇期宣判——吳登華律師。”

此前,兩季《明日之子》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連續翻唱歌手李志原創作品被指侵權,在雙方數次交涉未達成一致意見後,李志表示,“法庭見”。並於2018年8月23日在微博發佈事件後續,稱已整理了所有資料,分兩個案件分別向杭州和深圳的法院提交了訴狀,目前均已立案。

2019年1月17日,李志發微博口述維權案判決結果,並表示將不會繼續上訴,另一起《明日之子》巡演侵權案會在春節之後開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