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的消息顯示,相關稅務部門對袁冰妍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7.38萬元;對其關聯企業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2.98萬元。

關於此次處罰,核心事實就是“袁冰妍及其關聯企業偷逃稅”。有個細節是,此前,袁冰妍被稅務部門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後,“仍整改不徹底”,最終被查被罰。

袁冰妍及其關聯企業偷逃稅實錘,也給她的一些粉絲一記耳光。在鐵的事實面前,狡辯是可笑的,洗白是無效的,正視事實、直面真相,纔是應有的姿態。

應該說,近年來藝人偷逃稅被查已非新聞。但具體到袁冰妍,則值得深度剖析。去年,袁冰妍關聯公司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違反稅收管理法,被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七稽查局罰款約97.80萬元。時隔一年,袁冰妍再度因爲此問題被罰。

“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猶記得上次被處罰後,袁冰妍工作室發佈聲明稱,“公司深刻反省,並積極配合整改。公司目前已及時繳納款項,在此向公衆致歉,也對佔用公共資源深深地表達歉意。”公司該整改是應有之義,而袁冰妍有沒有來一場觸及靈魂的反思?

對於知名藝人來說,更該帶頭遵守法律,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憑自己勞動掙多少錢,都沒有人嫉妒,但該納的稅一分都不能少。遺憾的是,一些藝人卻不遵紀守法,屢屢偷逃稅,偏偏無視法律約束,最終自食惡果。

相關部門已表示,將持續加強文娛領域稅收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爲。對於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來說,提升稅法遵從度,絕不動偷逃稅的歪心思,也許才能免於涼涼。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