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前期,重慶市稅務部門通過分析發現袁冰妍存在涉稅風險,經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後,袁冰妍仍整改不徹底,加之其關聯企業存在偷逃稅嫌疑,依法對其開展了稅務檢查。

經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勞務報酬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並將部分用於個人的消費性支出在其控股關聯企業違規列支,少繳個人所得稅。其關聯企業存在將用於個人消費性支出在企業違規列支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涉稅問題。

在稅務檢查過程中,袁冰妍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如實提供資料,並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爲。綜合考慮上述情況,重慶市稅務局第七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袁冰妍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7.38萬元;對其關聯企業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2.98萬元。重慶市稅務局第七稽查局已依法向袁冰妍及其關聯企業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袁冰妍及其關聯企業已按規定繳清稅款罰款及滯納金。

重慶市稅務局第七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文娛領域稅收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爲,不斷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的稅法遵從度,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

編輯 孫琳智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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