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扶老人反被訛?人心涼了…“見義勇爲者”竟需司法維權!

老人,我扶

但敢反過來誣陷訛詐?

那不好意思

我要起訴!

在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一小夥就碰上“扶老人反被訛”這事,所幸辦案王警官找出了路段附近一家鋼材店的監控視頻,謊言才被拆穿。

該小夥對自己的遭遇憤怒不已,並指出自己好心得不到好報不說,來回警隊的打車費、誤工費也要自己承擔。

本以爲對方會因之前訛詐心有愧疚,老人的妻子竟一副無所謂,說:“你去告好了”

如果沒有鋼材店的監控視頻

小夥扶人的成本會高到不可預計

而對方訛人的成本也太低了!

忍不了!忍不了!

真當我Hello Kitty?

我還不信了!法院見!

我要代表一類人

去向另一類人討一個公道

網友評論

做個好事咋這麼難?

還真以爲沒法治你了?

代表法律和正義

消滅你的愚蠢想法!

其實這幾年關於路上扶老人但被訛的事件屢屢發生,好心人傷透了心,再想做好事也得猶豫片刻。

當年轟動一時的彭宇案亦是相似情節,爭議的焦點是雙方是否相撞,以及應賠償的損失數額問題。

明明老太前一秒還在不停地說謝謝,送至醫院後事情就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老太及其家屬一口就咬定彭宇是“肇事者”,彭宇則予以否認。真相一時撲朔迷離……

最後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議,案件以和解撤訴結案。和解撤訴之後,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發生的意外中,徐壽蘭確實與其發生了碰撞

和解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彭宇一次性補償徐壽蘭1萬元;雙方均不得在媒體(電視、電臺、報紙、刊物、網絡等)上就本案披露相關信息和發表相關言論;雙方撤訴後不再執行鼓樓區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一審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遺憾的是

當年一些媒體一邊倒地

將彭宇“人設”爲被冤枉的“好人”

事後發生的種種“被訛”事件

也讓人不時聯想到這起案件……

彭宇沒有被冤枉

撞了人就該賠償

但浙江的這位小夥的確是被冤枉了

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法律一定爲你討回公道!

那到底要如何才能避免

做好事不被訛呢?

高招請接好!

1、老人跌倒不急於扶起,有條件時先電話諮詢急救醫生,再進行早期處置,避免二次損害

根據衛生部公佈《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提出:不要急於扶起,要分情況進行處理,如老人意識清楚,救助者應詢問老年人跌倒情況及對跌倒過程是否有記憶;如不能記起,可能爲暈厥或腦血管意外,應立即護送老人到醫院或打急救電話。並嘗試呼救看看附近有沒有醫療專業人士。

2、在救助前做好取證,尋求第三者的幫忙共同施救,或第三者的相關信息,留作證人

結合社會現實,在救助摔倒老人之前,可參考醫護人員不得不面對的“舉證倒置”制度,在救治前要做好取證。在幫扶跌倒老人時,可以尋求第三者的幫忙,共同施救,或者是尋求第三者的相關信息,留作證人。

3、除人證外,還應拍攝記錄施救過程,可以作爲日後維護權益的證據

要儘可能保留物證,利用手機、數碼相機等攝影器材,可以拍攝照片,留下現場原狀,或者是拍攝視頻、錄音等留下施救的過程,並記錄證人聯繫方式。

4、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只有證明救助者確有侵害行爲,才能擔責

現行法律證據規則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 的舉證負擔原則。因此,一旦救助者被誣告,首先應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要訛詐好人的人自己拿出證據來。在無法查明事實真相,雙方當事人也無法證明自己的證據有更強的證明力的案件中,直接推定救助者不是肇事者,要證明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證明責任由受救助者承擔。在無法證明的情況下,不能適用公平責任,而應當認定救助者無責任。

5、拒絕承擔自證清白的責任,讓被救者承擔舉證不明導致的敗訴後果

救助者不承擔自證清白的責任,而是由“被救者”承擔舉證責任。

6、拒絕法院以“常理”作出的不嚴謹推定,不能以和解來息事寧人,應堅決上訴

以河南鄭州李凱強案爲例,2008年8月21日,鄭州二七區人民法院下達“無法查證事故是由李凱強還是老太太的過錯造成”的判決,根據公平原則,李凱強應承擔共計7.9萬餘元的賠償金。事實上,一審判決在沒有確認李凱強有過錯,沒有確認李凱強實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爲,沒有確認宋某的人身傷害損失與李凱強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判決李凱強對宋某的人身傷害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違背了民法通則規定的“公平”原則。李凱強應該堅決上訴,請求撤銷一審法院的判決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拒絕寬容與諒解,讓誣告者必須受到相應的處罰和譴責

誣告之所以時常發生,是因爲獲得賠償的幾率很高,而承擔的責任與道德成本卻很低。法院處理的結果常常是以“莫須有”的姿態,勒令救助人賠付部分甚至全部醫療費用。而對於白髮蒼蒼的老人們犯下的錯誤,人們更傾向於寬容、諒解。雖然做出誣告,但並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罰和譴責。

老人你儘管扶

要是真訛了你

放心!

7條箴言記好!法律爲你撐腰!

貴陽司法行政

貴陽司法行政是貴陽市司法局官方媒體。貴陽市司法局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全市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等工作。領導監督管理強戒所、戒毒康復所工作。承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貴陽考區考試工作。詳見局官方網站(https://www.gys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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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蘇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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