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夏利《關於2018年年度報告問詢函回覆公告》截圖

新京報訊(記者 劉陽)6月25日,針對南京知行電動汽車有限公司(簡稱“南京知行”,拜騰品牌方)收購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簡稱“一汽華利”)過程中出現付款逾期一事,拜騰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對此事不予置評。

6月25日,一汽夏利在其發佈的《關於2018年年度報告問詢函回覆公告》中披露,截至回函日,南京知行購買子公司一汽華利100%股權的還款金額未達到協議約定金額。截止到4月30日,南京知行尚有3.1億元逾期未支付。

公告顯示,2018 年 10 月補充協議簽署後,一汽夏利收到南京知行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 1 元及剩餘債務的 10%人民幣 8000 萬元;於 2019 年 1 月,收到南京知行支付的剩餘債務的 30%人民幣 24000 萬元;於 2019 年 5 月,收到南京知行支付的 1000 萬元。截至回函日,由於南京知行的還款金額未達到協議約定金額,一汽華利仍在一汽夏利合併報表範圍內,未進行相關損益的會計處理。

2018年9月27日,一汽華利與南京知行簽署了《產權交易合同》、《關於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之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根據約定,工商局登記變更後,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並償還剩餘債務 80%前,一汽華利通過本協議和公司章程,不變更執行董事,一汽華利的經營由一汽華利進行決策(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生產計劃和銷售計劃、制定並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制定並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制定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並償還剩餘債務 80%前,一汽華利的日常經營損益(不含歷史因素造成的損益)由一汽華利享有或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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