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周星馳經典電影《九品芝麻官》的人,一定記得其中有個反派叫做“方唐鏡”。吳啓華飾演的這個古代律師滿舌生花,把冤案錯案在一夜之間完全翻供,黑白顛倒。雖極盡人性之惡,卻不能不佩服他的能力……咳咳,好吧,這其實都是編劇的功勞,但是我這裏卻要告訴衆位讀者,在廣東一帶的民間流傳之中,還真有方唐鏡這個人。

古代律師爲什麼會被人看不起,官方罵百姓也罵,原因其實很簡單

在清末廣東的民間,流傳着四大訟師的故事,人們形容這四位訟師“鐵嘴銅牙,扭盡六壬、鋤強扶弱、挽回公道”既排名第一的“扭計祖宗”陳夢吉、他的對頭方唐鏡、還有“怪才”何淡如以及“文怪”劉華東。所以今天就順着他們的故事,讓我們一起走進古代的律師之路。

哦,不,我只是想讓大家看看古人是有多喜歡撕逼。

古代律師爲什麼會被人看不起,官方罵百姓也罵,原因其實很簡單

相信不少人都會以爲法官和律師都是近代的產物,是西方流傳到中國來的。其實不然,早在唐宋年間我國就已經有古代的法官和律師了,前者就是我們所熟知的提刑官,可惜不是今天要講的;而我們要講的後者—訟師,這個職業就相當於古代中國的律師。

訟師,既指古時精通法律、訟文,替人寫訴狀及指點如何告狀、陳詞的專門職業人羣,其實就是律師啦。但是和現在的律師受人尊重不同,古時候的“訟師”有別稱“訟棍”,不管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歷史書記裏面,都沒啥正面形象。

古代律師爲什麼會被人看不起,官方罵百姓也罵,原因其實很簡單

打個比方,對於官府來說,他們認爲訟師就是唆使百姓告狀,白白增加自己勞動力和上班時間的壞人;對面百姓來說,訟師是挑撥離間、唯利是圖的小人。可雖然嘴上叫着“噁心人”,但隨着唐宋之後發達的商品經濟以及物權意識加強(特別是宋代之後),人和人之間需要打官司的事件就變得越來越多,於是就不得不依靠“訟師”這種民間私人職業。可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這沒錢還打毛線官司,訟師和律師一樣都是沒有銅錢你就走出去,以至於越來越招人記恨。

這就形成了一個非常古怪的現象,不管是民間小說、演義、戲曲、還是某些官方記載裏面,都把訟師描繪成了一個壞人,只有少數幾本法學專著的書籍才意識到訟師對整個中國古代法律公道維持的重要性。

但是,前面我們也說了,古人們是非常喜歡撕逼的,摘幾段宋朝的地方誌給大家感受一下:

江西州縣百姓好訟,教兒童之書有如四言雜字之類,皆詞訴語。—《宋會要》

這裏講的是江西人從小喜歡撕逼,小孩剛開始學語言就是學怎麼撕逼。

江南東西路,蓋禹貢、揚州之城……其谷性悍而急,喪葬或不中禮,尤好爭訟。—《宋史》

講的是禹貢和揚州等地的人,死人的時候還喜歡撕逼。

歙州民習律令,家家自爲薄書。—《歐陽修全集》

這個更牛了,家家戶戶自備撕逼指南。

廣州婦女兇悍喜都訟,雖遭刑責而不畏。—《雞肋篇》

這個就只剩下佩服佩服了。

古代律師爲什麼會被人看不起,官方罵百姓也罵,原因其實很簡單

所以我們看到,當需求越來越不能滿足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撕逼)的時候,大概最早是在北宋仁宗時期,根據沈括的《夢溪筆談》記載,最早的職業訟師—江西人鄧思賢,就已經開始開業幹活了,於是我國自此就有了律師這個行當。

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出名的訟師是宋世傑,很多人聽過這個名字可能是來源於香港無線電視臺出品的清代古裝電視劇《狀王宋世傑》,其實宋世傑是明朝成化年間信陽人,這裏純屬是朝代混用了。不過可惜的是,宋世傑作爲一個小人物,終究不能留史,我們也只能在各種民間戲曲劇本中得知他的一些事蹟,比如其落榜之後在南汝光道衙門當刑房書吏,爲人愛管閒事卻生性耿直,替人書寫狀紙卻不收分文。除此之外,關於他更多的故事則皆爲戲說,並沒有實際歷史文獻佐證的了。

古代律師爲什麼會被人看不起,官方罵百姓也罵,原因其實很簡單

其實這種情況在古代訟師裏面可以說極爲正常,正如前文提及的訟師在官府中並不受待見,也無編制,是純民間職業,所以最爲可信的官方縣誌對其訟師爲人爲事記載極少。我們之前說的第一訟師陳夢吉就是這般。

陳夢吉被譽爲清末廣東民間第一狀師,四大訟師之首,但由於被封建官方所不容,現在的我們根本沒有辦法知道陳夢吉更多事蹟,而流傳下來的事蹟卻因爲其總是幫助百姓已經完全被他的崇拜者們神話了,幾乎是類似“包公”式的人物,與歷史真實事蹟完全脫節。

古代律師爲什麼會被人看不起,官方罵百姓也罵,原因其實很簡單

除此以外,我們說“四大訟師”排名第二的方唐鏡也是如此,至今爲止我們都無法判斷是否歷史上真有這個人出現過,只知道關係陳夢吉的戲文裏總是有他的陪襯。唯獨兩個記載略微詳細的劉華東和何淡如,由於前者是近代著名戲曲作家,後者是清末對聯名家,由此才讓自己在歷史中多了些許筆墨,卻也是不多。

總的來說,律師不是舶來品,它是隨着公民對自身利益的看重應運而生的,同時也是法律訴訟等專業化的典型代表。只是在古代的時候,由於種種原因的限制,這個職業頗爲人詬病,未能留下更多關於訟師的故事,也是相當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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