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清洁能源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连续跃上新台阶,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做出突出贡献,而解决能源消纳问题也成为发展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突破点。近两年,我国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持续提升。国家能源局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风、光、水、核四种清洁能源总发电装机达到7.49亿千瓦,总发电量累计2.08万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利用率达92.8%,弃风率7.2%,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光伏利用率达97%,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水能利用率95%以上;核电运行平稳,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 2020 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目标,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长期以来,在能源供给和环境保护等多重压力下,我国积极调整能源结构,鼓励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能源发电量快速提升。但与此同时,由于清洁能源资源与能源需求逆向分布矛盾,发电波动性大给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带来巨大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消纳能力不足一度成为困扰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主要问题。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超过三峡全年发电量的一半,全国平均弃风率达到17%,甘肃、新疆、吉林等地弃风率高达43%、38%和30%;2016年仅西北地区弃光电量就达70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近20%,新疆、甘肃弃光率高达32%和30%。近两年,国家和地方采取积极了多项有效措施,使我国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以典型地区新疆为例,在加快推进“电化新疆”、“电能替代”工程,推进风电清洁供暖,发展“疆电外送”,扩大新能源电量市场交易等多措并举下,2017年以来新疆弃风弃光率明显下降。

能源绿色化发展是大势所趋,消纳问题的解决为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解除了后顾之忧。未来,我国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还将持续提升,带动整个产业链发展。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资源、技术、成本等条件,防控风险,选择优质龙头企业,为其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黄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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