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将有关金融发展规划内容放在了第六章(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里。《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发展规划主要有三个方面: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大量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此外,《规划纲要》还表示将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其中包括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金融发展是湾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金融综合服务业是城市群产业链发展的重要一环。纽约、旧金山和东京全球三大湾区分别以“金融+科技”、“金融+服务”、“金融+产业”为特色,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互补、错位发展的多核格局和多样化、综合性、产业链齐全的城市群体。对标国际大湾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三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一是大湾区将建成新的国际金融枢纽。其中,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将更好发挥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成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广州将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和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其国际化水平;深圳将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更强大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澳门将打造成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发挥中葡基金总部落户澳门的优势,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

二是大湾区特色金融产业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其中,香港将打造成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成为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广州将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深圳将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澳门将发展租赁等特色金融业务,探索与邻近地区错位发展,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绿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务平台。

三是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将有序推进。包括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将逐步扩大,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大湾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含金融产品与投资渠道等)将稳步扩大,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将不断完善。

考虑到粤港澳大湾区将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条件下建设,三地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着制度、法规、规则、政策的不同或差异,面临着如何平衡好金融改革开放、金融创新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矛盾关系,面临着有效防范化解各种新的金融风险如区域性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难题。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与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部门应统筹协调,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强化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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