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贝尔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有着一张纯真可爱的面容,却是英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儿童杀手。

  十岁的玛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她的母亲贝蒂是个妓女,脾气暴躁,经常打骂玛丽。每当小玛丽尿床后,她总用恶劣的言语羞辱她,还把床单挂出去给邻居看。她的父亲总要求玛丽在外面称呼他为“叔叔”,以此可以领取政府发放的单亲补助。

  这样扭曲的家庭让玛丽从小便养成孤僻、冷漠的性格,甚至当母亲打她的时候,她也不哭,只是用目光冷冷盯着母亲。因为她非常好斗,并且经常伤害小伙伴,因此没有人愿意和玛丽当朋友,除了13岁的罗拉。

  1968年5月25日,三个男孩在一座废弃的房屋玩耍时,发现了4岁男童马丁·布朗的尸体。他躺在屋子的外窗下,血和唾液从他的嘴角流出来。警方在马丁的尸体上没有找到任何暴力袭击的痕迹,却在尸体旁发现了一瓶空的阿司匹林药瓶,于是他们便以是小孩误食药片的原因草草结案了。

  据马丁的阿姨和母亲回忆,在案发后,玛丽和罗拉曾多次对她们进行骚扰。她们笑嘻嘻的描述马丁死亡的惨状,还对马丁的母亲说:“我知道马丁死了,我想看看马丁在棺材里的模样。”

  案发后的两日,在学校的图画课上,玛丽的作业本上画的是一个趴着的小男孩,姿势和死去的马丁一样,男孩身边还画了一个药瓶,旁边写了一段话:“上周六,妈妈送我到诺玛那里玩,我们在路上走着,看到很多人围着一座老房子。我上前问是怎么回事,原来那儿躺着一个已经死了的小男孩”。可老师只当她是还原了马丁的案件,并没有过多注意。

  没有受到关注的玛丽变本加厉,她多次强调自己杀了人,甚至公然写下“我杀了人,现在我能回家了”的字条,可大家仍把这当成是恶作剧不予理睬。

  于是第二桩杀人案发生了。1968年7月31日的夜晚,警方在铁路旁的废墟中发现了拜恩的尸体。拜恩只有3岁,一头金发十分乖巧。当天拜恩的姐姐曾寻找过他,而玛丽和罗拉则“热心”的带拜恩姐姐去铁路旁,不久前的铁路旁死过一个小男孩,这让拜恩姐姐心中升起不祥的预感,所以她拒绝前往。

  拜恩的尸体还是被发现了,他嘴唇发紫,是被人掐死的,身旁的草丛中还有一把剪刀,小腹上被人刻了一个M。拜恩的家人回忆说,拜恩死前,玛丽曾找到他的家人,告诉他们是罗拉杀死了马丁,并用手掐住自己的脖子做窒息状,而不久后拜恩便以同样的方式死亡。

  拜恩的死亡让警方决定重新侦查马丁的案子,他们将注意力转移在玛丽身上,留意她的一举一动。罗拉向警方举报说:“玛丽告诉我她杀死了拜恩,还带我去看拜恩的尸体。但玛丽警告我保守秘密,否则她会用同样的方式对我。”

  多方调查后,警方逮捕了玛丽。刚开始玛丽表现的相当惊慌,可随后她变得异常冷静。玛丽否认自己杀人,并将所有罪责都推到罗拉身上,双方各执一词,于是两人都以谋杀的罪名被起诉了。

  在法庭上,罗拉表现出一个孩子应有的恐惧和惊慌,常常被吓得大哭,而玛丽则清醒冷静,认为眼泪是懦弱的表现。审讯过程中,法官发现两个姑娘有一种惊人的相似,他们的表情、反应常常一致,对视的目光中又带着仇视,当一方指控另一方时,对方就会变得异常愤怒,最后法庭不得不让两人分开轮流上庭。

  最终陪审团认为,玛丽才是真正的凶手,她残忍邪恶,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毫无愧疚心,而罗拉则是个“愚昧的受害者”。因此罗拉被释放,而玛丽被判处“终身拘留”。听到审判结果后,这个十岁的小女孩终于忍不住哭了。

  类似玛丽的案件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原本是天真无邪的,可他们却手段残忍,甚至以杀人为乐趣,究竟是什么改变了孩子的天性?是他们自己,还是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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