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和绝大多数当下写东西的人一样,我都是用电脑敲出来的,搜狗拼音输入法,敲打的时候往往还落字不连贯。我想,别说写那么几百万字的作品,就算是让我誊抄一遍,也会要了我的老命。

那些手写稿时代的先辈们,让人万分的敬仰那些手写稿时代的先辈们,让人万分的敬仰

我是个懒人,也是个怂人。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拉拉杂杂业余写东西将近一年,算起来约莫20来万字,可是真正发表的并不多。大多还躺在电脑里待修改,不少也被编辑退回。

20来万字,不算太少,肯定也不多。但和绝大多数当下写东西的人一样,我都是用电脑敲出来的,搜狗拼音输入法,敲打的时候往往还落字不连贯。本来这个字是前鼻音,敲下去确习惯性变成了后鼻音;由于用笔记本电脑打字,几个凑在一起的键常常敲错。字打出来又不得不删除修改,来来回来,进度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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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均源自网络)

那些手写稿时代的先辈们,让人万分的敬仰

我没有文字幼功,我在一师一校的简陋学校读的小学,灰尘四溢的乡镇学校读的中学,大学念的又是理工。30岁前读过的几本杂书,扳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我同样没有电脑打字的幼功,我18岁时才第一次见到过电脑,19岁时第一次使用3.5英寸软盘。当时觉得好神奇,一本砖头厚的书里面的内容,居然可以全部塞到那个巴掌大小的塑料方片里。

我对电脑盲打不能说是熟练,也不能说是不熟。我无法像一些写手那样云飞雪落,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只见十个指头上下翻飞。动不动还用“大神码字”比赛,看着进度条,哪个能先在1小时内完成五千字。我总是想想写写、写写想想、奇慢无比。

尽管如此,最高纪录我每天仍然能敲上5000字,最少也能敲2000字。不过错别字和词不达意不少,往往还要回头反复修改,而修改的时间往往会远大于最初写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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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尔也用本子手写记日记,写读书笔记,写工作总结。

就算是一千来字的东西,对我来说往往痛苦无比。前两三百字手臂也能坚持,字形还算端正,后几百字手臂开始发胀发酸,心浮气躁,上了一千字,基本算是鬼画符了,甚至连医生开的处方字体都不如,至少他们的字看起来龙飞凤舞。

我的手写体文字依然很烂,基本能看而已,完全谈不上横平竖直,苍劲有力。小时候倒是短暂临摹过庞中华字体,但终于不得法。也在废报纸上练过几天毛笔字,最后也是有始无终。至今我仍然区分不清柳体和颜体,除了常用的宋体。

我还懒散,平时上班总要掐着时间起床,周末更甚,经常能磨到10点才挣扎着爬起来。心里计划着今天早上能写上四个小时,最后勉强写够两个小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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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想到那些30年之前靠手写完成稿子的前辈们。

我见过几个作家的手稿,当然是复印件。比如张贤亮写《绿化树》时的手稿,路遥写《平凡的世界的》手稿,沈从文《边城》的手稿。

方格作文纸上的字体密密麻麻,到处画满了各种修改符号,删减增加的段落和文字。这些大师们在写东西时,会不会也手臂发胀发酸,会不会也像我一样心浮气躁?

那个时代写东西的人,就算是费尽千辛万苦用笔头把这些东西涂改好,还要誊抄一遍寄送给编辑。如果作品没被选中,又得重新修改和誊抄,因为我记得当年很多出版社都注明:“来稿自存,恕不退还。”

我想,别说写那么几百万字的作品,就算是让我誊抄一遍,也会要了我的老命。

我初略看过二月河写的几套帝王系列的小说中的一两本,二月河的作品加起来估计得上千万字。据说他在写这几本著作时,每天因为天气太热,就让妻子准备一个大木桶,里面盛满了冷水。他把自己脱光了泡在里面写作,一来降温避暑,而来提神醒脑,终于完成了厚厚的一摞作品。

莫言的妻子也说过,莫言年轻时白天上班,晚上便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写到深夜,饿了就吃山东特产大葱,多年之后,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有时真的很难想象,这些前辈们到底有着怎样的毅力和坚持。我坐在空调房里吹着暖气,喝着今年新到的普洱或者毛尖,打开电脑后还是磨磨蹭蹭。就算开始后还要不时抽空刷一会儿手机,否则我总担心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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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再往前,我觉得更是只存在于传说之中,和神话一样虚幻而伟大。

司马迁写《史记》,虽然受了宫刑,但好歹还是个史官,接受朝廷供养,国家图书馆对他免费开放。而曾经钟鸣鼎食的落拓公子曹雪芹写《红楼梦》, 借住在仆人家中“蓬牗茅椽,绳床瓦灶”;一边喝着稀粥还能”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季六奇写《明季北略》和《南略》,穷困潦倒,披着蓑衣带着斗笠到处寻访史料。

况且那时候写东西没有版税,进不了作家富豪榜,反而要冒着不断被查禁和杀头的危险。

我想,那时候对一个读书人来说,写一部作品,估计是一种信仰吧,就像藏民花十年转山,穆斯林去麦加朝圣。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过时间和金钱,反正命中注定,无论花多大的代价都要去做这件事。

而且他们都是用毛笔来写,速度想必更慢,修稿誊抄更加麻烦。

《红楼梦》和《明季》不是神话,而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它们已经在人们的手中被翻看了几百年,当然还会继续被翻看几百年,甚至几千年。

二月河为了写成东西,后来浑身是病;莫言也患有严重的胃疾;至于曹雪芹更惨,幼子早逝,自己死时只有一张草席裹尸。我不但懒和怂,我还怕死,因此注定我一辈子只是个在屏幕前敲敲打打的小写手,挣点散碎银子养家糊口而已。如果一篇文章点击率较高,就会高兴好几天。

那些手写稿时代的先辈们,让人万分的敬仰

我经常想,要是我是曹雪芹,我就接受朝廷的应招,去当个宫廷画师,而不是呕心沥血写《红楼梦》,因此我只能做个小文人,而不是文豪。

对此,我怀着万分的敬仰,对那些手写稿时代的先辈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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