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是對在國家軍隊中服役的軍職人員的總稱,包括各兵種的戰鬥人員和職能部門的非戰鬥人員。在他們身上,肩負了和平的希望,承擔了和平的責任,他們有必勝的信心,有決死的勇氣,爲了負擔着的使命,他們可以貢獻出他們自己的生命。

  軍人爲國家發出了巨大的貢獻,家屬同樣也爲之作出了巨大的犧牲。爲了解決軍人的後顧之憂,我國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給予軍人家屬一些特別的待遇。

  1,列兵家屬在入伍第二年開始享有現金優待政策,優待水平按照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由當地財政部門籌措,當年年底到地方民政優撫辦公室領取即可。

  2,軍官以及士官家屬還可以享受隨軍、就業、工作調動和子女教育四項政策。

  3,高級士官配偶以及其子女的農村戶口自動轉爲城鎮戶口,有原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准予落戶。

  4,對於符合隨軍條件但是未隨軍的士官家屬,則有軍隊提供分居補助以及醫療補助費。

  5,軍人子女享有自學前教育開始,免交規定項目以外的一切費用,跨省接受義務教育,降低30分接受高中教育等政策。軍烈屬則視烈士功勳等級,子女在高考中享受降分、優先錄取至免試錄取的不同待遇。

  這些待遇都是我國爲激勵軍人全心全意投入國防建設、弘揚軍人以及其家屬奉獻報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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