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0日消息,2019年6月29日,外逃18年的“百名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劉寶鳳回國投案自首並積極退贓。此後在2018年6月,中央追逃辦也發佈公告,向社會各界公開了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劉寶鳳再次出現在該名單中。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0日消息,2019年6月29日,外逃18年的“百名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劉寶鳳回國投案自首並積極退贓。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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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寶鳳,男,1966年7月出生,曾任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涉嫌挪用公款罪,2001年11月外逃。2001年12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其立案偵查,2002年4月,依法對其決定逮捕。

2002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緝令。2018年1月,監察體制改革後,該案移交深圳市監委辦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介紹,劉寶鳳是黨的十九大以來第11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也是開展“天網行動”以來第59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劉寶鳳歸案再次體現了黨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緝力度,深化金融、國企領域追逃追贓工作,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敗分子,徹底放棄幻想,儘快回國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百名紅通人員”指的是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2015年4月公佈的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而劉寶鳳,正是該名單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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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在2018年6月,中央追逃辦也發佈公告,向社會各界公開了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劉寶鳳再次出現在該名單中。該名單中披露,劉寶鳳涉嫌貪污罪,於2001年10月外逃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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