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謝娜訴服飾公司侵權 索賠23萬餘元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李東)著名主持人謝娜起訴某服飾公司發表文章侵權,2018年9月20日,記者從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法院已受理此案。

  起訴人謝娜訴稱,其爲著名華語主持人、女演員,憑藉自身努力獲得了極高的知名度,廣爲公衆所喜愛和關注。某服飾公司是一家定位於“護身型孕裝”,主要生產及銷售孕期所需物品的公司。爲宣傳推廣其產品,公司在微信公衆號、官方網站、官方微博等網絡平臺發佈了《讓謝娜痛得發抖的竟然是它》等宣傳軟文。這些宣傳軟文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起訴人的肖像、姓名、個人微博內容等作爲配圖,並在文末附有公司產品的相關宣傳圖片、購買鏈接以及二維碼廣告等信息,試圖藉助起訴人的高知名度招徠顧客,宣傳推廣產品。

  起訴人認爲,公司以商業宣傳爲目的使用其肖像、姓名的行爲,已經嚴重侵犯了其肖像權、姓名權等合法權益,給起訴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

  爲此,起訴人訴至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實施侵犯起訴人肖像權、姓名權的行爲;向起訴人賠禮道歉,出具書面的致歉聲明,在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內容相同的致歉聲明,並在侵權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衆號上連續30日發佈內容相同的致歉聲明;賠償起訴人經濟損失、精神損害賠償金及合理維權費用等共計23萬元。

  記者從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法院立案受理起訴人謝娜遞交的訴杭州某服飾有限公司肖像權、名譽權糾紛一案。

責任編輯:張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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