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案件中的违法行为究竟如何解决,针对上级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督促职责应当如何解决,究竟如何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请与律师沟通后确定。

行政相对人对于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投诉、举报、反映,要求上级人民政府监督、督促具有相应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

上级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上级人民政府基于层级监督形成的职责属于内部监督管理行为,不改变或者不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一般并不直接设定当事人新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可以通过直接起诉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来维护合法权益。在存在更为有效便捷的救济方式的情况下,当事人坚持起诉人民政府不履行层级监督职责,不具有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这种针对上级政府监督、督促的行政诉讼往往会被法院驳回起诉,行政诉讼请谨慎操作。

上级不履行监督、督促是否可以起诉——“民告官”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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