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售票員多收自己1元車費,家住靈武的男子馬某辱罵售票員和司機,後又拳打公交車司機。近日,靈武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對馬某批准逮捕。

1月23日12時20分左右,馬某和其子馬小某在靈武市西湖人家站乘坐301路城際公交車。公交車行駛過程中,馬某懷疑售票員王某多收了其1元車費,便開始辱罵王某。公交車司機李某勸阻,馬某又和李某發生爭吵,後趁李某不備,兩次伸手打向正在駕駛車輛的李某,但均未打到,李某見狀立即停車。

停車後,李某要求馬某下車,並將票錢退還給馬某。馬某下車後站在車頭前不讓車輛行駛,後又走到駕駛室前,推開車窗,抓住李某的衣領,打了李某兩拳。

案件關注| 一男子拳打辱罵公交車司機被批捕 原因是懷疑票員多收1元車費

根據最新出臺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爲的指導意見》規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駕駛行爲,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114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靈武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認爲,馬某是否存在搶奪方向盤,毆打、拉拽駕駛人員的情形,現有證據無法證實,因此不能認定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馬某隨意辱罵、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運營,其行爲已涉嫌尋釁滋事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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