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动车拖车保管费再次引发媒体关注。这笔不明不白的费用到底该不该交,该由谁来交,今天桂林物价部门再次进行了重申,一起来看看。

物价部门发话!拖车乱收费必须整改!

随着咱们桂林电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电动车乱停放也逐渐增多。针对这一问题城管部门会采取拖车处理,但不少市民反映,在取车时常常有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据统计,从今年1月1日至9月13日,市物价局收到的关于停车场收费的咨询、建议以及投诉举报电话共165件,其中非机动车违章拖移停放收费的投诉案件有26件。

近日,桂林电视台针对这一情况采访了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方再次在官网重申了相关管理机制并约谈了相关停车场的负责人。

此外,事锅还从桂林市物价局获悉,将对违章非机动车停放收费进行整治,立行立改。

电动车拖车保管费该不该交,到底谁来交?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拖移保管服务等费用,应该由行政执法机关来承担不能转嫁到车主身上;相关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扩大范围向车主收取此项费用

也就是说,市民遇到拖移电动车的情况,30日内只需要缴纳因违规停放车辆的罚款,而在停车场所产生的保管费用由执法部门承担

同时按照规定,查封、扣押电动车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十日,如果情况特殊,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不可超过三十日

所以说,三十日以内,特殊情况六十日以内所产生的费用,由行政部门承担,如果三十日(特殊情况六十日)后因车主原因未取车而产生的停放费用,才由车主自己承担

超过60天,停放服务费该怎么交?

针对超过60天的停车服务费收取标准问题,桂林市物价部门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桂林市物价局文件》规定,违章、事故、查封电动车车辆具体收费标准为:

按天计费,8元/辆天。 另外,车辆停放时间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取;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按1天收取。本标准含车辆保管费

另外,停车场经营者应严格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进行收费,如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桂林物价部门表示,如市民遇到价费的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如果有价费咨询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拨打这个电话。

看完记得转发扩散!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多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被乱收费,同意请点zan

来源:桂林事儿、桂林头条

编辑: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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