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是有史以来药品监管专场最受欢迎的一次CSCO大会。一方希望将国家当前对于加快药品审评审批的决心、信心充分的传递出去,而另一方则希望能在此听到更多的利好消息,从而为接下来的排兵布阵做好准备。

9月20日,备受关注的第二十一届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18年CSCO学术年会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如期召开。作为中国肿瘤学界与业界最为重要的一次年度大会,毫无疑问各家在肿瘤领域有布局的企业自然都不会放过这样一次机会。大会期间,近百家制药企业在此举办学术专场、卫星会,或者是通过壁报文章等形式,与业界、学界进行充分交流。

厦门国际会议中心,CSCO大会主会场入口

同往年一样,大会第一天仍然采用全体大会+分会专场的形式。九个分会专场中,话题涉及乳腺癌、结直肠癌、前列腺癌等多个热门领域。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吸引参加人数最多的,却并不是任何一个癌症领域的学术报告,而是CSCO-US FDA-CNDA监管专场。除了会场中安排好的近千个座位座无虚席,会场两侧的通道以及最后一排后的空地上,也都挤满了参会者。

“其实我们参加CSCO大会已经有很多年了,每年都举办监管专场,但今年这次是人数最多的一次,看来我们的改革还是有进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药临床一部部长杨志敏在正式开始演讲之前打趣道。

事实上在杨志敏发言之前,来自美国FDA的资深专家刘克就已经对FDA如何加速肿瘤药品开发和批准进行了讲解,刘克是FDA肿瘤卓越中心的细胞和基因疗法部代理副主任,同时也是FDA生物制品评价和研究中心(CBER)组织和新治疗技术办公室(OTAT)肿瘤部负责人。

刘克提及,目前美国FDA基本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药品审评思路,但这种加速审评措施的陆续出台实际上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例如1998年,FDA遵循“加快严重及危及生命疾病新药的开发、评价及上市”的规则,推出了一种快速通道审评(Subpart E),1992年又推出了加速批准以及优先审评的条例(Accelerated Approval Regulations & Priority Review),到了1997年则是快速通道(Fast Track),而2012年的时候又推出了堪称重磅的突破性疗法认定(Breakthrough Therapies)。

“目前我们正在处理的上千件申请中,有50%左右是肿瘤,这其中又有三分之一左右已经被认定为突破性疗法。”刘克表示,被认定成为突破性疗法,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企业可以直接同审评部门的高层进行对话,“甚至是可以直接给局长打电话的。”

这种针对加速药品审评审批动态化的、持续性的尝试与拓展,让杨志敏颇为感慨,也颇感压力。“在全球范围内都认为他们已经做得很好的情况下,FDA还在不断的推出新政策。但我们实际上也一直在推出新政策,以加快药品的审评审批流程。”杨志敏说道。

而这种改革的信念无疑是坚定的。中美药审体系之间的人力差距目前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2015年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的横空出世,其实也与此有很大关系。杨志敏表示,2015年,整个药审中心也就是170人左右,而真正的技术审评人员也就是120人左右,但面对的审评积压则多达22000件,而与此相对应的,美国FDA的审评人员却有7000之多,因此面临的压力完全不同。

品种积压所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直接体现出来的就是审评时限延长。杨克敏引用2013年CDE的年报表示,在此前,创新药国内IND时限,等待时间为6个月,中位完成时间为11个月;NDA试验,等待时间是14个月,中位完成时间则是28个月。而对于仿制药,对于国外已上市的,CTA排队时间14个月,中位完成时间24个月;国内已上市的,排队时间34个月,中位完成时间60个月。

在主会场主旨演讲快结束的时候,中国工程院院士曹雪涛这样说:我们科学不断在进步,我们不仅要跟跑,还要往前走,但我们希望药品监管,要成为助力,不要成为障碍。

这句话杨志敏听在了心里,并将其视为一种鞭策。“曹院士这句话是有潜台词的,还好我们现在可以自豪的讲一讲目前改革的成绩。”杨志敏透露,当前药品审评中心全部审评任务控制在4000件以内,对于IND的审批,已经可以做到60日内批复。而对于NDA的审批时间,原则上80%可以做到6个月,非优先品种按时限审批。

而人才队伍的逐渐壮大,也是当前药监部门为进一步加快药品审评审批所做出的一个重要决策。杨志敏给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月底,药品审评中心的工作人员总数已超过700人。

杨志敏还着重介绍了接下来抗肿瘤新药技术标准发展的重要考虑因素,而这也是当前业界最为关心的问题。

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即在于,早期研究是否可以用于支持药品注册。杨志敏在会上表示,有不少企业会倾向于利用早期研究,这些产品有的已经在国外获批,靶点也已经明确,因此企业可能做了十几例试验,就会申请进行关键研究。

杨志敏表示,类似的情形还是应该慎重考虑,毕竟小样本量难以将常见的、非常见的不良反应暴露出来,安全性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杨志敏列举了最基本的几个考量因素,包括单臂的研究,要重点观察自然病程/历史数据;应考量入选患者的既往治疗是否充分?要评析试验结果是否可靠,分析有效性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剂量和给药方案是否合理;人群的选择是否明确?安全性是否足够?

但杨志敏也同时表示,尽管有很多企业选择略显激进的方式去申报,但也存在很多企业,太保守,“甚至比我们还保守。”杨志敏回忆到,曾经有一家企业做一个针对罕见肿瘤的产品,单臂试验就做了100多例,但就是不跟CDE去进行沟通,想继续扩大样本量。“他们做出来的效果非常好,其实做到20例我们可能就可以批准进行关键研究。”

综合来说,“既要脚踏实地,但也要仰望星空。”杨志敏表示。

而另一个问题则在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风险管控要求。这一点在加入ICH之后会更加明显。2017年6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入ICH,2017年7月,ICH工作办公室随即成立,落实ICH指导原则,而对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风险管控要求则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最后一个问题则在于境外数据的可接受性。杨志敏表示,这远非是一个“是”或“否”就能解答的问题,因为就目前的审批情况来说,已经有被批准用境外数据进行审批的成功案例,但也有的企业按境外数据提交最终被驳回。杨志敏表示,目前通道是开放的,但是具体能否依此进行,还是要看具体临床数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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