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針對問題線索查處不力、敷衍了事以及相關材料製作不夠細緻、處置線索不夠規範等情況,結合“大調研”工作,走訪相關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部門,進一步完善問題線索處置,嚴防處置過程中發生“應受理未受理”“該初核未初核”“該處分未處分”等情況。

一是堅持統一歸口管理,掌握問題線索來源。建立統一歸口管理的工作機制,一旦發現問題線索,及時上報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杜絕各自爲政、簡單化處理問題線索的情況。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專人負責問題線索的統一受理、逐件登記等管理流程,並由專職人員逐一進行分析研判。對於重大問題線索,由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領導共同參與“會診”,確保每一件線索均實現有效管控,堅決防止線索流失或選擇性處置等問題。

二是堅持“五不放過”,嚴格問題線索處置。始終堅持“五不放過”的原則(即:發現問題線索不放過,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處理不放過,不總結教訓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嚴格落實問題線索處置要求。本着對工作、對事實、對當事人負責的原則,對相關問題線索採取“初核”,覈查力求都要“見底”。

三是堅持正面考覈激勵,防止問題線索流失。爲進一步提高市公安局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置問題線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防範問題線索遲報、漏報、瞞報等問題,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每半年對各分局和市公安局各部門的問題線索處置工作開展綜合考評,充分調動處置問題線索的積極性,徹底消除查處違紀案件的顧慮,變“要我查”爲“我要查”。

來源: 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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