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2月11日

附件

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

(2018-2022年)

来源:中国农业农村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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