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寧河區

新增電子警察設施公告

爲維護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廣大市民出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經寧河區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112國道1088公里至1090公里路段禁止停放機動車,目前該路段已安裝電子警察監控設備,自2019年3月1日起,將對機動車未按規定停車和違反禁令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爲進行攝錄和處罰,提醒廣大市民守法行車以確保安全。

該路段新增8處電子警察設施具體點位:112國道1088公里加240米、112國道1088公里加280米、112國道1088公里加390米、112國道1088公里加460米、112國道1088公里加540米、112國道1088公里加640米、112國道1088公里加720米、112國道1113公里加810米。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分局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攝錄路段點位示意圖

來源:寧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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