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灭九族,乃至于如方孝孺的被诛灭十族,那些族人一般不逃跑,为什么呢?

族刑起源于上古时期的部落战争,战败的一方往往全族都会受到惩罚,故而流传下来,直至汉初到汉文帝时期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得到重大改变,除重罪其他已不判族刑,到唐朝已经有明确的律法规定族刑是使用范围。其实古代皇帝也没有那么残忍,除了被判以灭族的主要罪犯,其他亲人往往会被流放,充军等,这些都是由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关系来决定的。

再者就是古代的交通没现在这么发达,很多人都足不出户,很少出过远门,最远就是到过集市,对外面环境和条件的不了解,因而就算是判了族刑也很少有人会想着出逃,这种出逃在古代社会变相来说就是一种流放。古代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习性,也让很多人对到来的陌生人充满新鲜感和好奇感,一经有官府悬赏重金通缉,逮到更是罪加一等。此外,古代的城门,关卡都会贴上通缉者的画像和告示,士兵挨个检查,也很难蒙混过关。

另外,在古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种忠君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很多人宁愿等死,也不会叛逃,落下千古骂名。就算想逃,古代的出行方式也许你还没逃多远,就已经被抓了。所以反叛者的家人不是不想跑,而是根本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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