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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小編在此提示廣大網民:當您不幸遇到網絡安全問題時,請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敬告不法分子:侵犯他人網絡安全,將觸犯法律,嚴重者更可獲刑。爲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不要侵害他人的網絡安全!

小編爲您整理了網絡安全領域中的法律知識,

希望您能有所收穫~

(請仔細看喔,這可不是鬧着玩兒的)

1

禁止從事哪些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

2

誹謗

(一)網上的那些行爲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

2、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改爲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

3、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

(二)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在什麼情形下,構成誹謗罪(自訴)?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構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兩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在什麼情形下,構成誹謗罪(公訴)?

1、引發羣體性事件;

2、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3、引發民衆、宗教衝突的;

4、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6、構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7、其它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3

尋釁滋事

網上何種行爲構成尋釁滋事罪?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

編造虛假信息,或是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

4

敲詐勒索

網上何種行爲會被認定爲敲詐勒索罪?

以在信息網絡上發佈、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爲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司財務,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爲的。

5

非法經營

(一)網上何種信息處置行爲會被認定爲非法經營行爲?

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爲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的。

(二)上述行爲在什麼情形下構成非法經營罪?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兩萬以上的;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爲,數額達到前款規定的數額五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6

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罪

(一)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第二百八十六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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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定的網民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節選)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爲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節選)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爲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四十三條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五條依法負有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祕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絡的行爲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羣組,不得利用網絡發佈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八條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件,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節選)

(來源:金牛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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