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歐陽婷 圖:受訪者提供

未婚先孕,想過要放棄,卻因孩子已經發育成熟,被醫生告知“無法手術”;即將臨盆,又被本該守護在旁的男友狠心拋棄……她不得不成爲一名“單親媽媽”,扛起撫養孩子的重擔——這不是一個勵志故事,而是張家界市桑植縣官地坪鎮47歲女子向滿珍的無奈現實。

因爲是“非婚生子”,孩子的父親又早已聯繫不上,向滿珍8歲的女兒一直不能上戶。爲此,向滿珍無奈地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求助:“因爲是‘黑戶’,孩子至今無法入學。”

9月15日,記者來到桑植縣,瞭解向滿珍奔走多年,爲孩子上戶的故事。

未婚生女,遭遇“兩萬元上戶”難題

2009年,38歲的向滿珍在廣州打工的時候,認識了常德男子李振(化名),併成爲了男女朋友。從沒談過戀愛的向滿珍被形象不錯、談吐謙和的李振深深吸引,“他跟我說,他在老家有房有車,家裏條件不錯,可以養得起我,也會一直對我好”。

很快,兩人就同居了。“在一起的時候,他對我挺好的,可不久後我懷孕了,一切就都變了!”向滿珍回憶,因爲自己的生理期一直不穩定,加上懷孕反應不大,所以她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了,“後來覺得不對,再去醫院檢查時月份已經大了,不能再做人流手術”。

向滿珍把情況告知男友李振,他並沒有很驚訝。原以爲對方會考慮與自己結婚,懷孕後的向滿珍依舊與李振繼續同居生活。直到懷孕8個月時,她跟着李振回常德老家,打算把孩子生下來,卻發現了李振的“另一面”。

“他老家看起來很窮,只有一間很破的房子。擔心我跑掉,他每天把我關在房子裏,還一直問我要錢。”向滿珍說,被關了半個月,她終於找到機會逃跑,回到了桑植縣的孃家。

2010年8月16日,向滿珍生下女兒向小寶(化名)。

孩子出生後,第一個面臨的問題便是上戶口。“我是在家裏生的孩子,沒有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向滿珍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自己並不瞭解上戶口的程序,便找了一個同村的小學同學幫忙。對方告訴她,要上戶口,便先要到村裏“打證明”,還要“交2萬元錢”。

“我湊不齊2萬元,但對方說一分錢都少不了。”向滿珍說,“爲了湊齊給女兒上戶的錢”,她剛出月子就帶着女兒回到廣州繼續打工,靠每月2000元的工資過日子。

打工7年,“黑戶”女兒無法入學

“之前幾年,女兒一直沒有戶口,好像也沒什麼影響。”向滿珍說,直到向小寶7歲,已經到了上學的年齡,她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女兒每天哭鬧,想跟其他小朋友一起上學。”2017年8月,爲了滿足孩子的心願,向滿珍再次回到桑植縣官地坪鎮,爲女兒上戶。

“我回來以後就找到派出所,他們要我到村裏打個證明,證明向小寶是我的孩子。”除了“村裏的證明”,向滿珍還需要通過醫學鑑定,證明向小寶與自己的血緣關係。

向滿珍四處籌錢,帶着向小寶來到張家界市的一家知名醫院做了親子鑑定。原以爲親子鑑定結果出來後戶口就能辦下來,可沒想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又告訴她:“需要提供向小寶親生父親的身份信息,以及向小寶父母的結婚證”。

“我們沒有結婚,而且我是逃跑出來的,根本弄不到這些證明。”向滿珍說,女兒出生後,李振從來沒有聯繫過自己,更沒有來看望過,兩人目前已經失去了聯繫。於是,爲向小寶上戶口的事又一次擱淺了。

向滿珍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自己是“被騙了”,不得已才生下了這個孩子。可如今,自己喫了苦,不想再讓無辜的孩子受到牽連,她想讓孩子上學接受教育,避免以後“走自己的老路”,“可是這一張戶籍證明真的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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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擔心是“拐賣兒童”

“不能輕易給向小寶上戶口,是因爲孩子母親提供的上戶材料不完全,我們一度擔心是外來拐賣兒童。”9月17日,今日女報/鳳網記者來到桑植縣官地坪鎮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不久前,向滿珍所在的官地坪鎮水流村村委會已經協助其提交了所需材料,派出所針對她的實際情況“特事特辦”,目前所有材料已經進入審查階段,等審查通過,戶口就可以送達。

針對向滿珍對於之前辦理戶口時,工作人員一直需要她出示親子鑑定和男方證件的疑問,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解釋,“提供上戶孩子父親的證件,這是正常程序;另一方面,向滿珍說是在家裏生的孩子,也沒有任何見證人,我們無法證明她們真實的母女關係,所以不敢隨便辦理,這纔要她去做親子鑑定”。

縣婦聯:已爲孩子聯繫入學

“我們知道這件事後,就一直在跟蹤事件發展。”桑植縣婦聯幹部谷曉娟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向滿珍是自己在婦聯工作15年以來,遇到的唯一一例非婚生子辦理戶口的案例。在桑植縣婦聯的幫助下,向滿珍才把申請戶口必需的親子鑑定、準生證和村裏的證明準備好。“她當時沒有拿出來的那兩萬塊錢並不是罰款,而是計劃生育外的生育所需要繳納的社會撫養費”。

“我們已經爲向小寶聯繫了當地的一所村小入學,之後,孩子也可以拿到自己的戶籍證明。”桑植縣婦聯主席譚曉菊表示,向滿珍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女同胞還是應該擦亮眼睛,保護好自己,也是對孩子負責。

法律連線>>

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同等上戶權

朱波傑(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根據《湖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實施辦法》,湖南省戶籍公民違反《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或者居住本省的外省戶籍公民違反其戶籍地人口與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生育子女、非婚生育子女及非法收養子女的,均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向滿珍的孩子屬於非婚生育,應根據現實情況,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爲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託作出徵收決定),並保存好繳費收據。不同地區規定可能稍有不同,具體辦理前還應先與當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聯絡諮詢。

但從法律角度上分析,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都應享有同等權利,法律上並沒有禁止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說法。

不過,非婚生育嬰兒申報戶口也分多種情況,比如:

1、如果《出生醫學證明》上有父母雙方的名字,需要提供醫院的《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經戶籍管理部門調查覈實後,隨父或隨母登記落戶。

2、如果《出生醫學證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的名字,則需要提供醫院的《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居民戶口簿》;

3、如果《出生醫學證明》上沒有明確母親或父親,要隨未明確的父親或母親申報出生登記的,需要相關證據的《親子鑑定證書》和父親或母親《居民戶口簿》,經戶籍管理部門調查覈實後辦理。

編輯: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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