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6月12日上午10時39分,開魯縣公安局正在街面上巡邏的特警大隊巡邏民警通過110手機“搶警”APP平臺與指揮中心同時收到羣衆報案電話稱:“在開魯縣森林公安局對面的平房內拆遷施工過程中發現一把槍,要求出警”,特警民警立即告知指揮中心收到並出警迅速趕往現場。特警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有一個藍白色編織袋,裏面有疑似槍彈物品,巡邏民警將編織袋內物品取出,經統計,該編織袋內共有金屬獵槍彈21發、鉛彈3至4包、高壓氣瓶10個以及槍支零部件若干。

源自:平安開魯

2019年6月12日上午10時39分,開魯縣公安局正在街面上巡邏的特警大隊巡邏民警通過110手機“搶警”APP平臺與指揮中心同時收到羣衆報案電話稱:“在開魯縣森林公安局對面的平房內拆遷施工過程中發現一把槍,要求出警”,特警民警立即告知指揮中心收到並出警迅速趕往現場。

特警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有一個藍白色編織袋,裏面有疑似槍彈物品,巡邏民警將編織袋內物品取出,經統計,該編織袋內共有金屬獵槍彈21發、鉛彈3至4包、高壓氣瓶10個以及槍支零部件若干。特警民警將子彈、高壓氣瓶及槍支零部件移交鎮所作進一步處理。

自開魯縣公安局開展110“搶警”機制以來,減少了指揮層級有效提升了出警速度,爲打擊違法犯罪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安全的保障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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