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從我十歲以後再沒打過我,說是要保護男孩(那脆弱)的自尊心。

取而代之的是……只要我犯錯了,他們就讓我寫檢討。

諸位,我六歲半上小學,十歲不過小學三年級。

小學三年級時期末考試要求的作文字數不過是300字以內,我寫檢討的字數要求是800字……

寫不完不準出去玩,寫不深刻重寫!

最令當時的我難以理解的是,每次寫完檢討之後交上去,我爸不僅要給我改錯別字,還會諄諄善誘的跟我探討“這一塊爲什麼不這麼寫呢?這樣寫不就說明自己是無心之失,更能激發我們的理解嗎?”或者“這一塊你不煽情我們這麼會原諒你呢?要多些心理的矛盾和無奈,這樣才能感動人啊……”

這不就是釣魚……哦不,誘供麼?

不過十歲的時候正是我一生中最皮的時光,手下有一支叱吒風雲的鐵軍,每天放學後家門口還會有兩個哨兵給我站崗。總被自己的哨兵小弟看見自己在哼哧哼哧的寫檢討總歸是一件丟人的事情,所以每次被我爸指出檢討的不足並要求重寫後,我也會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以便下次寫檢討的時候能快點脫身。

再再然後,到了小學四年級的時候,語文老師突然發現自己班裏出了一位作文奇才。

雖然這位奇才連拼音都沒太學明白,遇見不認識的字經常讀錯音,而且寫字極醜,但寫起作文來卻能夠筆走龍蛇虎虎生風。

於是試着推薦了這位作文奇才去參加市區的作文競賽,發現此人的技能簡直是專爲作文競賽而生的:說倚馬可待有些誇張,但兩個小時800字的時間對他而言往往太寬裕了,此人經常會用一個小時寫上1000字,然後在考場裏用草稿紙畫飛機大戰……

而且寫出來的作文套路鮮明,尤擅心理白描,回學校關個窗戶的事都能寫的跌宕起伏,心中天人交戰數回合,微嘆的氣不安的腳忍不住揮動的手無不展示了主角內心的巨大矛盾……

於是從四年級起三次全省作文競賽,兩次一等獎一次二等獎。

整個小學期間雖然成績忽上忽下,但憑藉着“作文好”這一項,也算風雲人物。

到了初中以後檢討的字數增加到了3000字,我已經開始在報紙上發表小說了,雖然只是《渭南日報》……

到了高中檢討字數爆增至5000字,而我已經可以輕鬆用一整天時間爆到8000,順便跟我爸用文字的形式討論一下“學的意義”之類哲學問題……

上大學以後終於沒人逼我寫檢討了,但是此時寫檢討的戰魂已經熊熊燃燒不可抑制。

於是就走上了代寫情書這條創業發家的道路。

尤其擅長寫那種跟女朋友求情認錯的情書,整個文章絕對深入淺出直指人心,讓對方一看就覺得寫情書這個人簡直是已經從靈魂深處厭棄了自己並渴望着拯救與重生……

這大概就是我認爲父母對我的教育中最成功的一項吧。

不僅讓我那玻璃般脆弱的自尊心直到今天都沒有碎掉,順便還教了門手藝……

來源:知乎 作者:皮耶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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