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今日女報/鳳網首席記者 李立 圖: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吳小兵(除資料圖外)

對女性而言,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什麼?是忠誠、責任,還是愛?

其實,在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頒佈之前,舊中國女性的婚姻可謂傷痕累累;即使時代向前,人們在探索通向幸福婚姻道路的道路上,始終沒有離開過一個關鍵詞——平等。

硬核又溫柔,用70年維護男女平等:新中國婚姻立法之路

今年6月底,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進行分組審議,這部“關乎每個人和每一家庭”的法律,引起了各界熱議。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一向都是社會高度關切的熱點,正在編纂中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更是牽動着各方神經。作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性別與法律中心主任的薛寧蘭,是民法典編撰婚姻家庭編專家建議稿立法起草小組成員,一直從事婚姻家庭法、性別與法律問題研究的研究。在她看來,新中國成立70週年之際,迎來編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歷史的必然”。

6月25日,應邀參加湖南省婚姻家庭研究會換屆大會的薛寧蘭教授接受了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的專訪,暢談我國婚姻立法的男女平等之路。

硬核又溫柔,用70年維護男女平等:新中國婚姻立法之路

薛寧蘭

“土炕上”擬出《婚姻法》

新中國1950年《婚姻法》頒佈之前,舊中國的女性在經歷着什麼?

薛寧蘭舉了個例——此前,包辦婚姻的比例高達90%。據當時中央人民政府和最高人民法院報告,由於包辦買賣婚姻所釀成的犯罪行爲,包括虐殺、自殺、傷害、毒害、因奸謀害等層出不窮。1950年8月刊載於《中央政法公報》上的《從離婚案件中看婚姻問題》記載,“僅1949年7月至9月兩個月期間,山西晉南、洪洞、趙城等16個縣就有因男人或翁婆虐待而被迫害的婦女25人。河北石家莊專區各縣自1949年下半年至1950年2月底,因不合理的婚姻而發生的命案21起,死傷 22人。”

可以說,《婚姻法》出臺的背後,是女性在封建婚姻制度中觸目驚心的累累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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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9月,作爲迎接新的人民政權工作的一部分,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開了解放區婦女工作會議,將起草婚姻法提高到新中國製度建設的高度,並將這項工作交給了中央婦女委員會。

薛寧蘭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當時,中央婦女委員會成立以鄧穎超爲組長的起草小組,帥孟奇、楊之華、康克清、李培之、羅瓊等人蔘加,具體執筆的是畢業於復旦大學法律系的王汝琪。

“中央婦委會以1931年中央蘇區《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和各根據地婚姻條例爲重要參考,歷經41次修改後,1948年冬,終於在東柏坡村的幾間土屋裏、簡陋的土炕上擬出《婚姻法》草稿。”薛寧蘭說,毛澤東主席在提起《婚姻法》時,曾經說“《婚姻法》是有關一切男女利害的、其普遍性僅次於憲法的國家法律”,由此可見它適用的廣泛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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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們通過黑板板等形式,宣傳1950年《婚姻法》。

1950年4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討論通過,這是新中國成立後頒行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質的法律。這部《婚姻法》享有很高的國際聲譽,曾被外國學者讚譽爲新中國“恢復女性人權的宣言”。它改變了許多中國人的生活軌跡,乃至整個中國社會的思維與觀念。

向包辦婚姻說不

1950年《婚姻法》的頒行,爲飽受封建婚姻制度摧殘的廣大婦女提供了法律武器,是新社會建立平等、文明、和諧家庭的法律保障。“在幾千年的中國歷史中,它第一次從法律上確立了女性在家庭乃至社會中具有與男性完全平等的地位。從此以後,買賣婦女、包辦婚姻、招童養媳、納妾多妻等醜陋現象爲法律所不容。”薛寧蘭表示。

1950年《婚姻法》 提倡新式婚姻,女人有權“休夫”

“1950年《婚姻法》的條文並不多,共8章27條。”薛寧蘭說,它以解放婦女爲根本宗旨,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反對封建婚姻,提倡新式婚姻,“因此它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廢除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而這四大基本原則也一直沿用至今,成爲我國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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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3月,天津人民電臺召開了貫徹《婚姻法》廣播大會。

薛寧蘭表示,這一條款把新中國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徵——男女權利平等給確定了下來,“它的目的,在於通過立法消除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無權狀態,以賦權性規定實現男女形式上的平等”。

1950年《婚姻法》也強調了性別差異的立法理念,“其中有三分之二的條款偏向於保護受盡封建父權、夫權壓迫的已婚婦女,尤其在夫妻財產製、離婚財產分割、離婚後的子女撫養等方面, 突出體現了對當時處於弱勢地位婦女的權益保護。” 薛寧蘭說。

薛寧蘭舉例,1950年《婚姻法》第七章第二十三條規定:離婚時,除女方婚前財產歸女方所有外,其他家庭財產如何處理,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家庭財產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及子女利益和有利發展生產的原則判決。“‘女方婚前財產歸女方所有外,其他家庭財產如何處理,由雙方協議’,也就是說,男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共有。”

“經過 1953 年全國貫徹婚姻法運動月,婦女地位通過一種強制化的方式得以提高。這在新中國婚姻立法的性別主流化進程中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薛寧蘭說,到 20 世紀 60 年代中期,我國婚姻家庭制度順利實現從民主主義性質到社會主義性質的轉變,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初步建立。

當代中國第一次離婚潮

1950年《婚姻法》頒佈後,特別是1953年貫徹《婚姻法》運動月後,我國出現了第一次離婚高潮。據統計,1951年到1956年期間,全國約有600萬對夫婦離婚。更多的“父母之命”於《婚姻法》頒佈後宣告作廢,當代中國的第一次離婚熱潮也隨之達到頂峯。很多中國人正是在此時第一次意識到,原來女人是有權“休夫”的。

1980年《婚姻法》 法定離婚標準大討論,“感情破裂”被認可

《婚姻法》不是離婚指南,但“離婚制度”確實是婚姻立法70年來繞不開的一個焦點,而且從不缺少爭議。

1980年,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新《婚姻法》。最引人注目的是,在這部新的《婚姻法》中,離婚條件中明確寫了一條: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准予離婚。

薛寧蘭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當年的“遇羅錦離婚案”就是1980年《婚姻法》頒佈實施後,一個繞不開的“大案要案”。遇羅錦離婚案的判決和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感情破裂”,如一石激起千層浪,當時在社會上引起了針鋒相對的論戰。

當年,遇羅錦被下放到農場勞動教養。迫於生活,她先和黑龍江一個農民結婚,4年後離婚,回到北京謀生。之後,她又和北京某廠工人蔡鍾培結婚。

1979年5月,遇羅錦獲得平反,她也在這時要求離婚。1980年5月,遇羅錦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理由是她和丈夫之間沒有愛情。“我們的物質生活一直是不錯的,但我們唯獨缺乏精神生活。我和他什麼都談不了,在他面前只能做個啞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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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羅錦上世紀80年代在北京和第三任丈夫吳範軍留影。

遇羅錦也知道,“若提出離婚,等待我的將是什麼!”“沒良心”“忘恩負義”“陳世美”……不出所料,社會輿論多站在男方這一邊。但遇羅錦毫不退縮,她在雜誌上發表了紀實文學《冬天的童話》,講述自己的心路歷程。

1980年9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五屆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婚姻法》。15天后,根據新的《婚姻法》規定,法院做出判決:兩人離婚。判決書寫道:“十年浩劫使原告人遭受政治迫害,僅爲有個棲身之處,兩人即草率結婚,顯見這種婚姻並非愛情的結合。婚後,原被告人又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這對雙方都是一種牢籠。”

1980年《婚姻法》施行後,一場持續10年的離婚潮又隨之而來。從1978年到1982年,全國離婚人數從一年的28.5萬對增長到42.8萬對,提高50%。上世紀80年代的離婚事件中,女性主動提出訴訟的居多,約佔71%,其中知識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多達86.1%。中老年人離婚佔有相當的比重,60多歲的老夫老妻離婚也不罕見,其中大部分當事人是“文革”後獲得平反的知識分子。

爲女性帶來更多婚姻平等

1980年《婚姻法》問世於國家實行改革開放之初,是對 1950 年《婚姻法》的繼續和發展,從夫妻權利義務相一致的角度,在計劃生育、婚姻居所、相互扶養、子女姓氏選擇、共有財產處理、離婚財產分割、離婚債務清償等方面,作出夫妻平等享有權利和履行相應義務的規定,從而進一步平衡了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它重申了婚姻制度中的男女平等,同時,強調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將結婚年齡改爲‘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規定‘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從而徹底廢除了表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薛寧蘭表示。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 首次規定“禁止家暴”,“互相忠實”寫進總則

與以往婚姻法修改不同的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的動議來自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的倡議。薛寧蘭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立法過程“那真是全民參與”,被稱爲“是20世紀末21世紀初中國人國家觀念、法律觀念、道德觀念、婚姻家庭觀念和性觀念的一次大普查”。

上世紀90年代初,隨着一些沿海地區先富起來,出現了婚外情甚至“包二奶”的現象,並逐漸成爲公開話題,引發了一些惡性事件和家庭經濟糾紛。當時廣東某縣開展了一次關於婚外性行爲的調查,結果發現竟然有1000多起。廣東省在進一步調查的基礎上,就“包二奶”、養情婦等問題向中央寫報告,希望引起重視。這被認爲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出臺。

除了浮出水面的“包二奶”現象,家庭暴力也爲人們所關注。有調查顯示,1990年代的家庭暴力比1980年代上升了25.4%。家庭暴力持續增多,並導致不斷髮生離婚和人身傷害案件。

“當時,針對如何在法律上懲治‘包二奶’行爲,婦聯、法學界、社會學界等方面進行了大討論。”薛寧蘭說,當時法律學界提出“配偶權”概念,但社會學家認爲,這實際上會損害婦女利益。”

2001年,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修改婚姻法的決定,對於1980年《婚姻法》做了許多重要修改和補充,內容共有33項。


硬核又溫柔,用70年維護男女平等:新中國婚姻立法之路

薛寧蘭告訴記者,修改後的《婚姻法》將“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寫進總則,“這一規定在道德上帶有倡導性,在法律上具有宣誓性”。同時添加了“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條款。還規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並在法律責任一章對實施家庭暴力的夫妻一方的民事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這在我國婚姻立法中尚屬首次。

解決新時期婚姻新問題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重在解決市場經濟條件下婚姻家庭領域的新問題,如重婚納妾、與婚外異性同居、婚外戀等挑戰一夫一妻制的行爲。在認識到男女兩性生理差異與社會性別差異基礎上,修正案增加若干條文,確立新的原則和救助措施,努力促進夫妻間的實質平等。

“比如,增加原則性規定,倡導夫妻之間應當相互忠實、相互尊重,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暴力,並確立對受暴配偶一方的救助措施;增設離婚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承認家務勞動的社會價值;建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救濟離婚中的無過錯方。這些都是體現男女平等價值觀要求,具有社會性別意識的立法。”薛寧蘭說。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債務、婚齡引發討論,力促夫妻“實質平等”

6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進行分組審議。其中的“夫妻共同債務範圍”、“建議大幅降低男女法定結婚年齡”等話題迅速引發社會熱議。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建議在草案第三章第一節“夫妻關係”中增加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薛寧蘭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現行婚姻法沒有具體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關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根據《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2003最高法曾出臺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其中第24條對此問題作了規定,也因此導致夫妻一方“被負債”現象,近年來引發較大爭議,一度成爲社會關注的熱點。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各方面意見又出臺了《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而這一條款即是吸收採納了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的意見。

硬核又溫柔,用70年維護男女平等:新中國婚姻立法之路


在薛寧蘭看來,什麼情況是夫妻共同債務,什麼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清償責任如何確定,哪些情況下負無限責任,哪些情況是有限清償,需要作出根本性突破,“應當將夫妻債務制度納入夫妻財產製度規定之中,確立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進行體系化構建”。薛寧蘭建議,草案應當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還應明確婚後一方個人債務的範圍。

在審議中,法定婚齡也成爲焦點。1950年《婚姻法》規定男女婚齡分別爲20週歲、18週歲,1980年《婚姻法》將法定婚齡提高到男22週歲、女20週歲。此次,有常委會委員建議降低法定婚齡,改爲男18週歲、女18週歲。這一建議引起熱議,有網友嗆聲“該建議是提倡光明正大地啃老嗎”?

薛寧蘭則主張將男女法定婚齡均降低至18週歲,“在民法上,年滿18週歲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他(她)自然可以承擔結婚的後果。公民可以行使結婚的權利,也可以不行使”。

記者手記

1950年《婚姻法》強調男女權利平等,1980 年《婚姻法》強調男女權利與義務平等,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採取有針對性措施追求夫妻間的實質平等,而現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正在採取進一步措施促進夫妻間的實質平等——男女平等,貫穿於新中國的婚姻立法之路。

儘管歷次婚姻立法與修法所處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不同,解決的婚姻家庭問題也各具時代特色,但正如薛寧蘭所說,“通過制度性保障,確認夫妻各自人格獨立和平等的法律地位,打破由歷史文化和觀念造成的男女在社會與家庭,即‘公’與‘私’兩個領域中的角色定型與性別隔離,促進夫妻在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共享權利、共擔義務與責任,公平分享資源與機會,實現私領域中的兩性平等與共同發展,是我國婚姻立法始終不渝的價值目標”。

從1950年到現在,《婚姻法》的多次立法和修法,都是法律用其自身的發展,回應了時代的民意。不管是捍衛忠誠還是捍衛自由,美滿的愛情、和諧的家庭,纔是《婚姻法》終極關懷所旨。放眼現在,婚姻與幸福或許從來不是從屬,我們終將在靈魂的獨立與探索中尋找愛情。


編輯:小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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