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一男子持軍用槍支朝人羣射擊致1死多傷被判死刑

據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儋州消息,2月26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一樓大法庭對兩起重大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宣判結束後,海南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謝某、何某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向社會表明從嚴打擊毒品犯罪等一切刑事犯罪的態度和決心,堅決維護海南西部地區的和平穩定。

  案件一:一“毒頭”販賣運輸毒品近43千克被判死刑

經海南二中院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以謝某爲首的犯罪團伙多次到廣東購買毒品並販賣從中牟利。2015年3-4月,謝某兩次向李某喜(另案處理)購買30千克氯胺酮(俗稱K粉),共支付毒資66.49萬餘元,然後指使同夥將毒品運回海南販賣。2016年1月8日,謝某向陳某滿(已判決)購買13千克氯胺酮,支付毒資40萬元後,攜帶毒品與王某峯(已判決)駕車返回海南時被抓獲,公安人員從車上查獲毒品氯胺酮12871.2克。之後,公安機關將該團伙的其他成員抓獲歸案。

海南二中院認爲,被告人謝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非法販賣、運輸毒品氯胺酮共計42871.2克,其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責最重的主犯,多次販賣、運輸毒品氯胺酮數量大,社會危害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且繫累犯,應依法懲處,遂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謝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謝某不服,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裁定,認定被告人謝某所犯罪行社會危害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依法覈准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

案件二:一男子聚衆鬥毆持槍射擊村民致一死多傷被判死刑

經海南二中院審理查明,2009年1月26日,儋州市某鎮A村與B村的村民產生矛盾。27日14時許,兩村村民爲此發生鬥毆,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後予以制止。隨後,B村唐某(已判決)等人提出集結村民再去打A村人,並電話聯繫鄰鎮C村的何某幫忙。何某便組織村民前往B村與唐某等人會合商議。27日17時許,何某與唐某等人衝至A村村口附近,何某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朝A村村民射擊數槍,其餘人員持刀、木棍等砍打村民,導致黎某死亡,多人受傷。案發後,何某攜帶槍支逃離現場。2017年2月19日,何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海南二中院認爲,被告人何某作爲聚衆鬥毆的組織者之一,持軍用槍支朝人羣射擊,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深,所犯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何某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決定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何某不服,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裁定,認定被告人何某罪大惡極,法不容留,依法覈准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

爲了擴大案件的震懾、警示、宣傳效果,增強羣衆尤其是青少年的法律意識,此次宣判邀請儋州市各機關、鄉鎮、居委會代表及中學生共150餘人到場旁聽。羣衆紛紛表示,通過旁聽宣判,既感受到了法律的震懾力,又深刻認識到毒品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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