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台南一辆救护车载着昏迷的病患送医,情况紧急。但一名中年男子不满去路被挡,竟将自己的车停在路中央,还下车录像呛声,打电话要警方驱离救护车。救护车司机为救人,忍气吞声倒车从原路退回,及时救回病患一命。警方表示,目前已通知男子到案,若情况属实一定法办。

男子挡住救护车,还“录影搜证”

这名救护车司机在脸书发文称,他21日下午获报到南区一处长照中心进行救护,患者意识昏迷、血氧掉到80%,情况相当紧急,没想到这竟成为他第一次被民众拍照报警的救护经验。

他说,当时他和护士顶着大太阳处置,但可能是救护车宽度较宽,加上道路两旁都停了轿车,导致一辆对向驶来的轿车卡在路中央。

当时轿车男司机不耐久候,不仅将车停在路中间,还下车拿手机录像,痛批刘姓司机“不该为了自己方便,影响到他人”,甚至打电话要警方前来驱离。刘姓救护员虽然很生气,但为了病患安全,当下不愿与男子计较,岂料男子坚持不让道,害得他只能以倒车方式驶离巷子,好在病患到院后并无大碍。

刘姓司机在脸书向男子“道歉”:当时急着救人,来不及“找好车位停好车”只能将就尽量靠边停,并非故意挡住去路。他说,虽然“您叫了警察前来处理,也训了我一顿,开导了我所谓现在的道德价值观”,但好在他倒车时并未撞到警车及无辜民众,而且患者最后没事。

救护车司机发文还原事发经过,并向男子“道歉”

刘姓司机写道:“开救护车并没有很伟大,伟大的是愿意礼让救护车行为”,“今日我退让了,很幸运没出任何意外”,但倘若患者出任何意外,“我绝对让您吃不完兜着走!”至于没将救护车停好,“是我不对”,“希望认识这位先生的朋友们,可以代我跟他说声不好意思!”

对此,警方表示,根据台湾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2项“闻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毒性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之警号,不立即避让者,处汽车驾驶人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虽然刘驾驶的是民营救护车,但仍然视同公家救护车,有道路优先权,后续将循线通知挡车男子到案,依法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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