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問上的材料原是無窮無盡,縱橫歷亂的佈滿在各人的旁邊,隨你要多少是多少。可惜我們只知道要他,卻總不肯捋起袖子去收拾他。鳥籠的門雖開,而大家依然麕聚在籠中,啁啾自樂,安度囚牢的生活,放着海闊天空的世界而不去翱翔,這是何等的不勇啊!

——顧頡剛:《<妙峯山進香專號>引言》

2003年開始,歷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從蔚縣出發,經歷了15年的歲月,每年夏天這個班都會匯聚一羣年輕學者,一起研讀文獻,田野考察,展開密集討論。在田野與討論中,引發深度爭論與思考,也收穫學術友誼。

8月20-27日,由香港中文大學-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和遂昌縣人民政府合作主辦,浙江大學地方歷史文書編纂與研究中心、遂昌縣文廣新局等單位承辦的“2018年曆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在浙江省遂昌縣開班。

研修班遴選了來自哈佛大學、北京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芝加哥大學、中山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的20餘位青年教師、博士後、博碩士研究生參加,他們來自歷史學、人類學、社會學、建築學等不同專業,香港中文大學、北京大學、中山大學、浙江大學等高校的近20位學者擔任研修班導師。研修班還邀請遂昌的學者王正明老師與羅兆榮老師介紹了本地的人文歷史與文獻收集情況。

劉志偉教授指出,我們的基本辦法還是“動手動腳找材料”,不只在圖書館,還要到鄉村去、到田野中去。不僅要在田野中找資料,更重要的是要在田野中解讀,在田野中理解。這種方式與傳統歷史學的區別,最根本的還在於不把國家、文化和制度等看成是不言而喻的存在,而從“人的活動、行爲、生存策略、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處理,以及人們怎麼跟各種的自然條件、國家制度打交道”的動態過程出發,去理解歷史。

但是,當我們面對田野的時候,如何能夠從建築、形象、口述、儀式多種材料中聽得到、看得到人們的歷史;當我們收穫田野文獻的時候,如何能解讀出其中的國家制度與社會邏輯;在某個區域的研究又怎樣可以放在大歷史的思考中進行比較和討論。針對這些思考,研修班安排了十二場演講,從不同角度入手,展示了學者們對於如何結合田野與文獻進行研究的實踐與思考,導師與學員們也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交流與探討。

2018年中國歷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開班合影(王永曦拍攝)

回顧與傳承:從妙峯山到遂昌

研修班於8月21日開班,開班儀式由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主任劉志偉教授主持,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院長鄧小南教授委託院長助理韓笑老師致開班辭,遂昌縣副縣長李建霞女士代表遂昌縣人民政府致歡迎詞,香港中文大學-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中心主任科大衛教授作主旨發言。

韓笑老師在致辭中表示,受鄧小南老師的委託,代表她,代表本次研修班的主辦方,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以及香港中文大學—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鄭重地歡迎各位學員。大家來自五湖四海,爲了一個共同的目的,相聚在遂昌。什麼目的呢?就是希望在這個歷史人類學流動的“黃埔軍校”裏,領悟方法,結識同道,切磋問難。以中山大學、廈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北京大學的一批學人爲代表,數十年來致力於中國區域社會史的研究,持之以恆地發掘地方文獻,從中透視人與社會、與國家的互動,並嘗試總結和提煉一套認識中國歷史變遷的原理,在學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去年底,在香港召開了“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總結與前瞻”學術會議,就好像一次閱兵,展現給我們豐碩的成果。“歷史人類學”這場學術運動——如果可以稱作運動的話——不僅持續地帶給我們許多重量級的學術著作,但或許更重要的貢獻,在於它造就了一個極具活力的學術共同體。從這個共同體裏面,孕育出開放包容的風氣,涵育出豐厚的學術傳統,也形成了一些基礎性的、凝聚和培育人才的平臺,業已舉辦十五年的歷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就是其中的一個。參加研修班,幾乎已經成爲一個認同歷史人類學的年輕學者的成年禮。

2003年 蔚縣 第一屆歷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科大衛拍攝)

2010年 韓城 第八屆歷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前排中間是趙世瑜教授(賀喜提供)

韓笑老師說,在歷史人類學這個領域,幾代學人紮根於中國既有學術傳統,開放地吸取多學科的理論,走出了一條自己的路。它把歷史研究的主體從國家轉換爲人,注重普通人的生活邏輯,同時兼顧對整體性的觀照,得到了思想史同行們的響應;它對經濟、禮儀行爲中非成文、非正式實踐的關注,挑戰了傳統制度研究的視域;它對地方社會國家化進程的洞察,爲政治學、社會學的探討注入了活力;它對碑刻、族譜、契約的出色運用,爲檔案的運用打開了一片新的天空。以上種種所開啓的新的學術議題和學術方向,也是我們文研院所追求的,而其中所蘊含的“近者悅,遠者來”的氣象和胸襟,我們更心嚮往之。正因爲此,雖然文研院成立還不到兩年,但我們和華南學派的諸位朋友,已經有了相當多的交流和討論。今年5月,文研院與香港中文大學—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在順德正式簽署了合作備忘,約定要攜手推動工作坊、田野考察、研習營等等活動。我相信這次研修班將成爲我們系列合作的一個良好的開端。

研修班把集中講解、文本閱讀和田野調查相結合,讓師生共同討論、互惠共贏,這是特別自然的學習方式。十幾年來,研修班是“遊牧”的,田野選在哪裏,研修班就開到哪裏。對於一個認同歷史人類學的研究者來說,田野是他們的聖地。前幾天在賀喜老師的朋友圈看到了歷年來參加研修班的導師們的照片,照片中大家風華正茂,如今,歲月滄桑了諸位的容顏,而當年的研修班學員,已經成長爲授課導師,從中我們都能體會到一種感動,體會到新老學人是如何守護這個傳統,去傳承學術的薪火。

科大衛教授在主旨發言中提到了幾個機構合作的長遠歷史。早在研修班創辦之前,我們就開始以類似的方式跑田野。這緣於我們這一羣朋友發現,如果沒有一點田野經驗,要讀懂對方的研究,是很困難的;於是提議不如到對方的研究點去看看。一開始我們的規模很小,後來蕭鳳霞教授從香港大學、耶魯大學,籌集了部分經費,於是開始了暑期的研修班。趙世瑜教授英勇地承擔了組織者的任務,一干好多年,是名副其實的老校長。

科大衛老師指出,我們需要很清楚,我們這樣跑一跑不等於是在做研究,而是在一個已經有研究基礎的地點找感覺。有了這個基礎,你纔可以讀懂關於這個地點的研究。這樣跑一跑,的確是有用的,這聯繫到我們爲什麼要做這一回事,這也可以說明被稱爲歷史人類學的這種旨趣爲什麼強調田野與文獻的結合。起碼有四個理由:第一,研究歷史需要對地理有感覺,來到當地跑一跑可以讓我們讀文獻時有一個想象;第二,歷史學者研究一個地點,需要對這個地點有感情。感情,不論好惡,有感情纔有學術的問題。第三,地方上的人還在,人活着,人的本身就蘊藏了很多歷史。平常怎樣祭祀祖先,面對神明,他們的舉止,談吐,都是歷史在人的身上的體現。人們不一定能說清楚,而歷史學者通過去觀察,可以重構出我們每個人都帶着這些歷史;第四:地方上還有很多文獻,寺廟、建築,都承載着歷史,需要我們去整理、記錄。去跑田野,目的不只是找文獻,而是懂得用我們跑過地方的眼光去讀文獻。沒有這個概念,從圖書館找出一篇文獻,然後每一個字每一個字來讀,文獻只是“死”的。當我們跑過這個地方,對當地有認識、有感情、有問題,想象當地人是怎樣生活的,哪怕你想錯,想錯也沒關係,錯了就再改過來,我們才能讓文獻活起來。我們需要把歷史學者喚起來,我們要用活的辦法來讀文獻,這是我們的研修班的目的。

科老師說,非常高興香港中文大學-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中心與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的合作,同樣也很高興,還在這個主題之下,與遂昌縣的民俗文化論壇結合。回想顧頡剛先生他們當年上妙峯山,就是要從民俗的活動中瞭解民衆的生活、意願、動力以及社會的組織。他們在中山大學創立民俗週刊。現在我們在遂昌,遂昌就是大家的妙峯山。不過,帶大家跑的人,不是我們這幾位了,帶我們跑的人是杜正貞老師、賀喜老師以及我們的導師團隊。這個導師團隊裏,幾乎全部是我們第一期的學員,有些當年還是非正式的學員。現在我們的故事也到了另一個階段,我希望我面對着的年輕諸位中,未來也有一位顧頡剛。

研修班學員(賀喜拍攝)

考古遺址看社會歷史過程:浙江考古材料的介紹與解讀

研修班由導師帶來十二場專題演講,演講從不同的角度展示了學者們對於如何結合田野與文獻進行研究的實踐與思考。

演講的部分由廈門大學鄭嘉勵教授開場,他以武義縣明招山南宋呂祖謙家族墓地的考古爲主題,提出“江南無族葬”的認識。與北宋中原地區呂夷簡、富弼、韓琦、呂大臨等家族墓地重視禮儀、形制規整的特點相比,江南的家族墓地各墓之間往往相隔很遠,很少幾代族人葬在一處。南宋呂祖謙家族作爲兩宋之際南渡的士大夫宗族,可視爲在江南實現族葬的實例,在江南墓地禮儀形制的研究中具有承上啓下的意義。與南宋士大夫家族墓地在地化的趨勢不同,南宋六帝陵則是從河南鞏縣北宋皇陵嚴格照搬的“祖宗故事”,按照河南的平原埋葬形式,而非依山就勢起陵。明代帝陵在制度上並非來自兩宋的中原傳統,更多的體現“江南傳統”。

鄭老師在演講後半段分享了他有關嘉興子城的考古研究。嘉興子城的考古,不僅注重對宋以前遺址的發掘,也關心元明清時代城牆、建築遺蹟的保護,從而能夠在時間序列上縱觀宋明以來建築形制上的變化。他引述建築史學者習稱的“洪武新制”,即明太祖即位後在全國推行統一的衙署、文廟、城隍廟、陵墓等一套系統的建築形制,其制度源頭何在?朱元璋推行的制度必有其所本,其基礎很可能是對江南地區實踐的某種改造。他認爲,從城市考古、墓葬考古的發現中,可以探索歷史學中所謂“宋元明轉型”的問題——明初固定的制度,其規劃與構成的元素來自何處,是否紮根與唐宋、尤其是南宋的土壤?從形制上看,南宋可能是明代重要的制度來源。

鄭嘉勵教授(王永曦拍攝)

鄉里制度與村落社會

中國人民大學包偉民教授與浙江大學傅俊研究員的演講關注宋代鄉里制度的變化。梁方仲先生提出:唐宋之際,地籍逐漸取得與戶籍平行的地位,在此基礎上形成的鄉村基層管理體系也產生了相應的結構性變動,然而這些結構性變動的現象在文獻中卻很難被觀察到。包教授認爲:至遲到北宋中期,“鄉”從制度上已經從同時承擔賦役、治安等多項管理職能的基層管理單位,轉向稅率基本覈算單位。由於鄉所管轄的人戶規模與地域範圍都大大超過了舊制,職能也相對單一化了,因此在地方政務的實際運作中,不可能再以鄉爲基本管理單位來落實賦役、治安等職能。於是在鄉之下,管理層級細化,唐代以鄉爲基本籍帳管理單位,以裏作爲具體的催稅執行單位;自北宋中期以來,從前代承襲的鄉里制已被廢棄,實際運行中的鄉村組織逐漸鄉都化,所以文獻記載與制度運作之間出現了落差。自唐代以來的鄉里體系隨着歷史演變發生地域化與聚落化的制度蛻化,結果是已經蛻化爲地理名稱的某鄉某裏被方誌編纂者作爲一種地域標識體系記載下來。

縱觀而言,自唐末至北宋中期,爲鄉村基層組織的第一輪地域化過程;從北宋中期到宋末元初,爲第二輪地域化過程。此外,制度演化之前後迭加是經常性現象,它常常會加重歷史現象的複雜性(例如南宋習稱保正爲“里正”)。研究者需要關注歷史記述與史實之間的“錯位”:既着力於對帝國制度地方化現象的抽絲剝繭,更要用心對地方性歷史文獻不同敘述目的保持一種清醒認識。討論帝制時期鄉村管理制度,稍宜究心的另一問題,在於要防止將傳統的州縣政區等級概念引入其中——縣衙而下的鄉里都保等基層管理單位,雖然相互之間有時表現出一定的管轄與從屬關係,但各自往往因特定的功能而存在,不能以正式的行政區劃視之。易言之,它們每一層級的功能各有側重,也不一定存在職權完整的管理人員。如唐代在廢鄉長、鄉佐之後,有鄉而無長,卻由里正共同負責鄉務;又如宋代的鄉書手從鄉役升爲縣役後,卻仍在相當程度上扮演着“鄉長”的角色。

浙江大學傅俊研究員接續唐宋鄉里制在制度上變化的討論,嘗試展現出南宋鄉村聚落的實態。如何利用殘缺不全的歷史信息,最大程度的復原史實原貌?學界研究往往把鄉民的日常生活分解於組織制度、階級結構、農村經濟、市鎮商業、婚姻家族、社會生活等各個不同的分區界限中予以考察,如何對南宋村落社會作出更貼近歷史事實的描述和解釋?傅教授以《夷堅志》的一則記載“徐五納稅”出發,描繪出一位南宋普通人納稅的情境。

包偉民教授與傅俊研究員(王永曦拍攝)

文字對鄉土社會的改造

香港中文大學科大衛、賀喜教授的演講以文字與社會變遷的關係爲中心。科教授對這一問題的興趣起源於早年的天地會研究,他發現天地會組織架構的憑藉,是一張小小的紙——腰憑(即“洪英”),大多數不識字的參與者在少數識字者的操作下,通過這一文本建構起一個虛擬的共同體。科教授對文字與社會變遷之間關係的認識,受到人類學者Walter J. Ong、Jack Goody研究的啓發。需要了解,沒有文字的社會、有一點文字的社會、與人人識字讀書的社會有很大不同,瞭解其中的轉變是困難的。在完全沒有文字的社會,知識是如何傳播的?Ong坦誠地說,他連去哪裏找資料都不知道!後來他去分析希臘神話的模式(神話架構)解決了這個問題。在中國鄉村,常能見到把知識連到一個口頭架構的現象:譬如,唱木魚的歌,魚的不同部位聯繫到不同的故事;唱一年十二個月所開的花,從而聯繫到每月發生的事。同樣,研究者利用的譜系,也是類似的架構。問題是,一條自遠而近的直線型的結構可以通過背誦(口頭)記憶,但十幾代的祖先,每一代有幾個兒子,這種多線型得結構如何用可以用口頭表述出來?所以書寫的族譜與口述的族譜在結構上就不一樣。

賀喜教授用三個故事講述了文字與社會變遷的實例。第一個故事發生在海南島黎區,這裏是開發比較晚的地區。在這裏,人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是通過儀式來解決的:有人生病要做招魂,村子遭遇了雷擊,要做“打雷公”的儀式,等等。他們的世界,不像漢人社會有“神、鬼、祖先”這一類的思想體系,用一個不恰當但比較接近的表述,他們的生活中充滿“靈”,這是個“萬物有靈”的社會。在這裏,負責儀式的人被稱爲“ge ba”,他們負責與靈溝通。在村子裏,名字隨着得名者社會關係的變化而常常發生改變。一旦有父母死亡,都需要改一次名字,除非熟知社會關係,否則這個地方叫出一個人的名字是很困難的。這些儀式也是沒有利用文本的。當文字進入這個社會以後,無論是地點還是個人,稱呼與實體的對應才相對固定下來。從五指山沿着昌化江入海的路線上,我們可以看到文字如何逐漸滲入社會。第二個故事講述文字是怎麼進入海南島的腹心地帶,這與清末以來海南地方勢力的轉變緊密相關。海南島的五指山,從來給外界一種充滿瘴氣、蟒蛇、野獸、寶藏的神祕印象。但是,清末以來,外來的變化已經影響到當地的生活。水田的開發是外來者帶來的技術。問黎者帶着各種目的進入山區,而黎區的見聞,越來越多地被記錄和發表。至1930年,這些似是而非的關於黎的分類名詞又被繪上了種族分類的色彩。民族學的語言加到原本在不同脈絡中產生的分類上,奠定了黎族的支系學說。同時,山裏的人也在改變,走出去的黎人,把外面的世界也帶入了黎區。黎族不止應用從外界帶回來的知識開發當地的資源,也從而在五指山上發展出第一代可以用民族誌語言的精英。海南腹心山地的故事中可以看到多層的結構:第一層是沒有文字到有文字的社會,第二層是清末以來地方開發下社會結構變化的過程。學者對黎區的認識往往停留在第二層,其實我們認識的架構也是歷史的產物。第三個故事講述北宋年間族譜在吉安地區發明的故事。歐陽修回鄉葬母,在父母的墳前豎立了“瀧岡仟表”,其中包括歐陽氏的族譜。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他應用了在他編纂的《新唐書》<宰相世系>的格式。這個是最早在平民社會利用的圖表式的族譜,在宋代成爲“譜圖”。對以後編纂族譜,甚至宗族的運作,至爲重要。這是一個應用文字格式改變了口頭資料的傳播的例子。

很多地方都經歷了海南島這種從無文字社會到被文字改造社會的,只不過海南像一塊活化石一樣讓我們今天還能夠看到這個過程。學者們的研究已經破除了宗族必然作爲一個血緣羣體的擴大,它是用一套血緣的語言來建構社會,宗族可以是地緣的,也可以是跨地緣的。宗族是一種制度,制度是被髮明出來的,所以有它本身的歷史。

科大衛教授、賀喜教授在海南(陳春聲拍攝)

在田野中閱讀文獻:契約文書與排日賬的蒐集與解讀

廈門大學鄭振滿教授分享了他在研究中有關契約文書的收集與研讀方面的心得。根據他的經驗,民間契約的保存一般有三類地方:公藏機構(政協文史館、文管局、檔案館等),文物市場與一些偏僻的地方人家中,其中最後一類是尤爲珍貴的,因爲它們大多保留着文獻收藏原來的系統。契約文書在村民家中保存的時候大多是一包一包的,千萬不能自作主張打亂分類,否則就失去了讀懂文獻背後邏輯的機會。田野中看到的契約,最好用拍照等方式複製,而不是購買;買走契約不僅對原來的社會是某種破壞,更有可能擾動當地的文獻保存生態,更容易進入文物市場而流散。對契約文書的研究要放到一定的社會背景,尤其是有族譜一類的文獻,就容易把社會網絡建構起來。同時要了解契約文書是流傳的過程——找到的契約文書經過哪些方式從持有人手中流動到我們面前?廈門大學楊國楨先生對契約的研究,緣起就是一次在福建建陽的階級鬥爭展覽時看到的七麻袋來龍去脈清晰、保存完整的契約。契約的研究不只是文獻研究,更要結合田野調查與訪談,否則就說不清故事。

鄭振滿教授(賀喜拍攝)

廈門大學張侃教授梳理了學界對契約文書研究的幾個源頭:首先是以玉井是博、清水金二郎、天野元之助、戒能通孝、仁井田升、天海謙三郎等人從法制史的問題意識出發對契約文書的研究,尤其是仁井田升對各類材料予以類型化說明,爲相關研究奠定了基調;仁井的學生佐伯有一、柳田節子、池田溫、田仲一成等繼承其敦煌文書研究,尤以池田溫的法律制度史與社會經濟史研究對中國大陸學界中古契約文書的研究具有深遠影響。瞿同祖強調需要注意制度條文與從司法實踐之間的差距,滋賀秀三則通過對臺灣淡新檔案的研究,提出了“訴訟形態”的概念,他們都主張從歷史社會中的實際運行出發去理解法律的運作。另一方面,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中國社會史論戰”與“中國社會性質論戰”結束後,傅衣凌、梁方仲從社會經濟史的角度對契約文書展開研究。傅衣凌在1939年躲避日軍空襲時發現了大量自明嘉靖至光緒年間的田契、租佃契、分家合約與其他流水賬簿,他把相關研究整理成三篇文章,於1944年集合爲《福建佃農經濟史叢考》一書出版,這是中國學者第一次運用民間契約文書研究社會經濟史。上世紀五十年代,傅衣凌利用徽州文書開展了有關明代徽州莊僕制度的研究,其基本問題意識在於對中國社會史與農村性質進行討論,揭示“公”與“私”的架構體系,及社會變遷過程中,不同階層身份的轉移及抗爭。梁方仲則利用黃冊、魚鱗圖冊、奏銷冊、土地執照、田契、船票、易知由單等材料,展開對田賦史的研究。楊國楨教授比較梁、傅兩位先生的研究,前者把典章制度和社會經濟發展變化聯繫起來考察,兼具制度史與社會經濟史的特色,可謂精闢。

總結契約文書的相關研究,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從對社會結構的分析走向日常生活史的研究:聚焦於理解個體經驗與總體結構之間的關係,以人的生活爲核心連接社會各部分的歷史。從研究方法上看,出現從單契考證到數位整合的轉變——隨着契約文書量的不斷增長,研究者面對的是海量的數據如何處理的問題,這就必然要求建立民間歷史文獻數據庫,依靠信息技術擷取文書的標題、人名、四至、買賣價格、地號、時間等特徵,通過比對找出契書間的關聯,從而置於更大的歷史脈絡中進行學術性分析。

復旦大學劉永華教授的演講討論賬簿文獻這類史料的性質、研究史與未來研究的可能性。歷史學的研究對文獻的依賴程度很深,不同類型的材料,往往決定了學者能夠做什麼樣的研究。不同文獻是在各自的社會過程中產生的,用同一種社會過程背景下產生的史料做這研究會更爲直接,他稱之爲“正面處理材料”。契約文書的作用是處理日常生活的人際交涉,而賬簿在契約文書的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

學界對賬簿材料已經有不少的收集整理,然而直接使用賬簿做研究的卻很少,研究者往往對賬簿這種材料望之卻步。賬簿的數量不少,近代最大的文獻羣是泰益號賬簿,有1305冊,時間跨度接近四十年,涉及到商號經營的方方面面。我們在鄉村中見到的賬簿往往不是商業賬簿,而是家庭、宗族或某種社會組織(如會社)日常運作的賬簿,譬如收租簿、紅白喜事禮物賬簿等。賬簿類型以內容分,有家用簿、會簿、租谷簿、婚喪簿、商業簿等;以形式分,有流水賬、總清賬。過去鄉村小店每有買賣出入,先寫在店內小黑板上,即爲“草賬”;當日營業結束時以天爲序形成文本,即爲流水賬;每隔一段時間,把前一段時間的流水賬清算盤點,即爲總清賬。賬簿有相對固定的格式——一個連續幾十年的賬簿,可以給研究者提供某一方面長時段、連續的史料。在使用文獻時要特別注意,哪一類文獻在哪種意義上是系統的,碎片化的史料給研究者的利用帶來很大困難。在賬簿識讀方面,有學者做出了出色的研究(如蔣勤、曹樹基:《清代石倉農家賬簿中的數字的釋讀》,《社會科學輯刊》2016年第5期),他們指出賬簿釋讀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注意:第一,賬簿書寫者記述時往往把位數縮略,研究者釋讀容易混淆小數點的位置;第二,總價與單價容易混淆;第三,書寫者省略度量衡時,給理解帶來困難。研究者利用賬簿史料,要像今日的會計審計員一樣,瞭解賬簿所反映的出入賬問題。

回顧學界有關賬簿的研究,基本可分爲社會經濟史與社會文化史兩種取向。從經濟的角度研究賬簿是研究中的主流,桑巴特(Werner Sombart)、韋伯(Marx Weber)把複式記賬法與資本主義的形成發展勾連起來,複式記賬法的出現被認爲是經濟理性化具體而微的表現。在中國研究中,早在1930年代,甘博(Sidney Gamble)即利用賬簿對北京郊區的一家染料店員工的工資變動展開研究。岸本美緒在賬簿中注意到“七折錢”的問題,討論不同歷史時期使用的主要貨幣的變化。章有義先生則利用徽州的收租簿討論了租佃制度的變動(折租、分成租等收租比例的問題)。90年代以來出現了對賬簿個案具體的研究,譬如Robert Gardella的研究認爲瑞蚨祥使用的還是中國傳統的記賬制度,而非西式複式記賬法。他因而認爲中國傳統的記賬法在處理近代商業時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臺灣學者許紫芬則重構了泰益號的複試決算構造的記賬法。在經濟史的一些經典議題中,賬簿研究也帶來了新的突破。如全漢升、王業鍵、陳春聲等學者對清代糧價做過十分經典的研究,但他們使用的材料大多是地方官的陳報,我們不知道這些官員陳報的糧價是如何蒐集到的,也不知道不同檔次的糧食價格如何。賬簿可以讓我們瞭解某一個時段、某一地域的價格序列如何,從而提供了新的研究可能。

然而,不能把賬簿完全作爲一種經濟史料來處理——韋伯就把記賬這件事本身視爲一種文化產物,不是所有人都回去記賬的,記賬本身也不全是經濟理性的表現。賬簿研究的社會文化史取向體現了這一類研究的旨趣,如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在對中世紀“道德的簿記”的研究強調,記賬進入到宗教儀式中,對人的道德觀念也產生了影響,這與明清時期中國盛行的“功過格”有異曲同工之處。其次,如果只從經濟理性的角度去研究賬簿,無法理解其背後的人際關係。波蘭尼提醒我們,經濟是嵌含在社會中的,因此不能忽視賬簿所處的社會與文化背景。

劉教授認爲,每種史料都有其獨特的史料價值,賬簿研究並不是要強調賬簿這種史料本身的重要性,而是賬簿和其他文獻結合使用,放置到其產生的社會與文化背景中去理解。賬簿研究有可能給一些老議題帶來“新驚喜”。

2006年 晉城 第四屆歷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劉志偉教授、張侃教授、劉永華教授讀碑(賀喜拍攝)

女性形象與精英表達

臺灣交通大學連瑞枝教授與中山大學溫春來教授都將目光不約而同地投向了西南,他們二位的演講從不同角度爲我們勾勒了自明清至近代當地社會原有的邏輯與架構以及如何與王朝國家的秩序互動。

連瑞枝教授以“歷史與田野中的女性形象”爲題,討論滇西北歷史中女性因素的影響。連教授在滇西北的麗江、鶴慶、北勝、大理等地開展的田野調查中發現,男性、女性在儀式中大多分開活動,老媽媽們尤其扮演重要角色:她們組織與男性參加的洞經會相區別的蓮池會,組織女性祭神的神譜,其中一些識字者還從事文書的書寫,不少廟宇的鑰匙就保管在老媽媽的手中。在地方神明譜系中,白姐聖妃、福德龍女、訶帝梨母等帶有佛教色彩的女性神明十分繁盛,受到信衆頂禮膜拜。這些田野中瑣碎的訊息,顯示在長時期的歷史情境中,佛教與女性在地方歷史中的制度性影響。把田野看到的現象放到歷史脈絡中去理解,需要回到具體的歷史情境中去。在長時段的歷史情境中,滇西北是納西、白族、彝族、傈僳、傣人等不同族羣生活的地區,帝國的土官制度在當地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在這樣的架構下如何怎樣從內部政治體系的運作來理解族羣的形成?她以不同地方的五個故事展開討論。

第一個故事發生在大理洱海雙廊玉幾島的趙氏宗祠。在當地,趙氏與李氏雖異姓卻同宗——這是因爲他們的祖先姓李,因爲“招夫”的習俗改姓爲趙,“異姓同宗”的現象在當地十分普遍。這種“贅婿”的風俗,清初楊瓊在《滇中瑣記》即有記載。第二個故事發生在瀾滄江邊的雲龍山區,雲龍土官自明初的繼承並非漢人社會的嫡長子繼承,而是有招親與傳賢的習慣,直到清初改土歸流廢除爲止。第三個故事發生在蒙化,明初控制當地的大族張氏被任命爲里長,他們保舉山裏的左氏爲土官,還把女兒嫁給左氏。在十五世紀的文化建構中,左氏被附會爲南詔國建國始祖細奴邏之後,當時他娶了上一任領袖張樂進求的女兒;張氏與左氏的就彷彿是南詔時代的細奴邏與張氏。張氏與左氏的關係,同樣是用招親嫁女這種邏輯敘述。第四個故事:在北邊的麗江府,木氏土司與鶴慶高氏白族聯姻;正德年間木氏土司在士大夫的幫助下編寫《木氏宦譜》時,以“諸侯”的身份建構歷史。木氏土司一世祖被稱爲“爺爺”,是宋代時當地部落通過招親而來的一位聖人,這又是一個“傳賢”的故事。第五個故事是明代麗江木氏土司與北勝州土官、姚安土官聯姻的故事:北勝州、姚安的年幼土司即位後面臨叔叔們的競爭時,第一時間會向麗江木氏的舅舅家尋求幫助,麗江木氏從而控制了這一片盛產黃金的重要地帶。

連教授認爲,過去的很多研究往往以“漢化”的視角看待滇西北改土歸流的歷史,但如果從地方習慣的角度來談土司政治,會有不同的理解:當地的親屬制度被土司作爲一種政治策略來實踐。土官的繼承往往採用“傳賢”制,具體的做法是招親,也就是人類學所說的“從妻居”。這是一個領地而非血緣的概念,這種婚俗有利於鞏固財產,避免勢力分散。當他們開始學習漢人建設宗族時,過去招親傳賢的傳統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女性世系不能沒有安頓,因此在傳說、儀式乃至宗祠中都留下了女性角色的位置。在講述祖先故事時,由於女性(及其背後的妻舅勢力)傳統的巨大影響,其故事的邏輯也與一般的漢人社會有所不同。我們往往很難看懂土司“混亂”世系背後的故事,這是因爲他們帶入的是漢人社會的血緣、父系等邏輯;當把女性因素置入土司傳統中去理解,則會發現這只是研究者的誤解。

中山大學劉志偉教授評論說,研究者進入一個地方,往往以我們熟悉的漢人社會的標準去衡量當地;此外,早期人類學、民族學所謂“父系社會”的概念也誤導了我們,一旦與“父系社會”有所不同,就感覺這裏似乎是一個“母系社會”。但如果真的想了解當地社會權力的傳承、改變、獲得,這兩套語言都不能幫助我們理解。連教授的演講提醒我們:把“男性”、“女性”、“父系”、“母系”等概念套入歷史事實是危險的,我們需要打破以前想問題理所當然的方法與眼光。

遂昌縣圖書館閱讀族譜(賀喜拍攝),左手居中是連瑞枝教授

溫春來教授的演講以“傳統史料,面向上層:歷史人類學視野中的民國西南民族精英”主題,兼及歷史人類學的方法論。溫老師與大家分享了研究的歷程。他過去研究的問題是:西南地區如何整合進大一統王朝國家的秩序?就此寫了《從“異域”到“舊疆”》這本書,並抓住“版圖”這個概念在中國古代語境中的意義,提出“異域羈縻新疆舊疆”這一西南地區的國家整合模式。現在,他要回應的問題是:中國怎樣從傳統王朝國家向現代民族國家轉變?具體而言,他研究在民國時期,被排除在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框架之外的西南非漢人羣,怎樣爭取國家承認自己作爲一個少數民族的身份。他通過七位西南非漢民族精英的生命故事,勾勒出了這一歷史過程。並將民國這些精英們的言行與事功,貫穿到明清以及更久遠的歷史。在此基礎上,提出“西南國家傳統”這一關鍵概念,並提煉出一個“身份意識圈”的模型,以理解西南非漢人羣精英們複雜的身份認同情形。我們發現,新中國的彝族識別,並非像某些西方學者所說的那樣是一個新的創造,而是過去共同體建構的延續。當然,每個時期的共同體建構都會受到了歷史以及歷史記憶的限制,同時也添加進了時代的新內容。

田野與理論:關於市場形成的思考

黃國信教授從市場的角度,展現了從田野中如何發現理論。他說,關於歷史人類學,我們還是從一些基本常識講起。他覺得,歷史人類學不能只討論一個村子的故事,而是需要透過村子的故事,講出一番道理,這個道理,最好就是理論。理論追求,也是當代歷史學的目標之一。那麼,田野與理論有何關係呢?他有一個感覺,我們都是從學校到學校一路讀書出來的,我們的理論,基本上都是來自於書本。但是,書本的理論,很多時候是需要被挑戰的。我們如何有可能去挑戰書本里的理論,他覺得,一個極爲重要的途徑,就是進入田野。他多年前就講過,進入田野,有時候鄉民們的一句樸實的話,對學界來說,可能就是一個石破驚天的理論。黃老師的講演,是從清代食鹽走私的故事,去理解中國傳統市場的形成邏輯。雖然他說案例很簡單,就是他從田野上發現一個取得官鹽經營資格的鹽商後,注意到鹽商通過一位外放到地方的糧儲道,聯絡當地的鹽法道和地方道臺,獲取他們的支持後,將大量官鹽跨鹽區即賣到另一個鹽區。這是走私的故事,但是糧儲道是鹽商小時候的同學,所以,將空間邏輯轉化成時間邏輯後,得出的結論是:基於傳統文化體系的人際關係網絡和國家參與與干預的制度結構,是傳統中國市場形成的基本路徑與策略;傳統文化體系在人際關係網絡與制度結構中發揮作用的機制,則是制度的非正式運作。這樣就與古典經濟學劃清了界限,認爲傳統中國的市場並非如其所言形成於人類自發的秩序,而是透過制度非正式運作之下的社會關係而構建的。由此說明傳統中國高度發達的市場,其性質亦非現代市場經濟的市場,而是由貢賦經濟體系制約下的市場。這樣,就實現了從田野到理論的過渡。

黃國信教授(王永曦拍攝)

溫春來教授(王永曦拍攝)

田野中的歷史學

黃志繁教授的演講以村落爲主要研究對象,指出古村落中有許多歷史學知識是課本上沒有的,需要在田野實踐中加以掌握,才能更好地理解古村落的歷史。大家都知道明清科舉功名有生員、舉人和進士三種,但實際上,在田野中,還經常會遇見“鄉進士”、“鄉貢進士”、“貢元”等稱呼,需要仔細加以鑑別;要特別注意的是,要注意區分明清官制中的實職和虛銜,目前在鄉村中見到的很多“大夫第”、“司馬第”都是清代捐納制度的產物;閱讀族譜也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識,包括房、堂名、譜字號、歐體、蘇體、大宗譜法和小宗譜法等;古村落中的建築有一定的規式可尋,具備基本的鄉村古建知識有助於我們迅速判斷古建築的年代和性質,對了解古村落的歷史非常有幫助;古村的對聯和匾額用典比較多,如果熟悉《詩經》和古人常用的諸如“蟾宮折桂”、“梁孟齊輝”等典故,就比較容易理解。

受“華南學派”的影響,許多人認爲田野考察的基本模式是“進村找廟,進廟找碑”,這樣的總結雖然很簡練,但是,過於簡單化了。實際上,進入古村落中開展田野工作,應重點開展以下工作:首先,觀察地理環境和交通狀況,如果有重要河流經過,就必須考慮商業和貨運問題;其次,要對傳統時代村民生計進行初步瞭解;再次,應將重要的建築物進行大致編年,力圖通過對村落中的重要建築物進行編年,來掌握村落基本的歷史;最後,要特別注意的是,瞭解單個古村落的歷史根本不是歷史學家下田野的目的,把單個古村落的歷史和大歷史聯繫起來,並和目前已有的關於大歷史的敘述進行對話,纔是田野考察的意義所在。

在田野調查中要注意幾個問題:始終堅持“他者”的眼光,特別注意不要以讀書人的知識矯正本地知識,我們應該對“地方性知識”給予足夠的尊重;最好的問題是“是什麼”和“爲什麼”,而不應誘導性地問“可能是什麼”;必須重新發現廟宇,因爲廟宇曾經在中國人生活中佔據重要位置(祠堂也是廟),但建國後的運動和現代教育讓廟逐漸退出老百姓的生活,所以應儘量在空間和思考中重新思考廟宇的意義;一定要留出足夠的時間訪談,訪談儘管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卻依然是我們瞭解鄉村社會的非常重要的手段。

族之大事,在祀與訟

深圳大學張小也教授用她十幾年來在湖北接觸過的族譜等文獻以及自己的個案研究成果,介紹了自己對於明清以來區域社會秩序與民事習慣的形成過程、族譜中有關訴訟的內容以及這些內容反映出來的宗族與地方文化建設等方面的思考。

她介紹說,在早年間所做過的湖北漢川汈汊湖的湖產糾紛中,她首次接觸到族譜中有關訴訟的豐富內容,並將其引入當時正是法制史學術熱門領域的法律社會史研究中,回答明清時期的民事習慣與司法審判的特點等問題。這一方法與材料上的創新,得益於她所接受的第一屆歷史人類學研修班的培訓。在這個最早期的實踐中,她利用族譜爲主的民間文獻,展示了明清時期人們的產權觀念、發生糾紛的原因和解決糾紛的機制,梳理了法律近代化過程與新中國的土改運動的一些問題的發展脈絡,並觸及了區域社會的環境變遷、社會組織等更爲廣闊的領域。

在接觸更多的民間文獻之後,她意識到有關訴訟的材料在湖北地方與其他一些地方的民間文獻中是普遍存在的,特別是族譜,很多都會記載祖先圍繞墳山、廟產等進行的曠日持久的訴訟,而這些內容大概都可以歸結爲兩點:落業之艱難與宗族之必要。因此,她開始關注族譜中有關訴訟的材料如何利用的方法論問題,並從文獻學與社會文化史的角度進行了更爲深刻的思考。首先,如科大衛教授所言,以祖先或者神明作爲產權的歸屬,是明清時期社會秩序發展的趨勢,而糾纏不清的訴訟,是這一趨勢形成的原因之一,從這個意義上看,湖北地方民間文獻中記載的因訴訟而落業的過程與宗族建設是同步的;其次,如劉志偉教授所經常強調的,族譜是一個建構的產品,雖然採取了歷時性的敘述方式,但解決的是當下的權利問題,所以,作爲私人文獻,其中的改造是不可避免的。而明清時期的產權證明就是建立在這一系列私人文獻上(阿風教授所謂“私籍”)。這些都反映了宋代以後區域社會與地方民事習慣形成的歷史過程。不僅如此,由於族譜等民間文獻與地方誌等“官方”文獻之間的溝通與暗合,這些有關訴訟的逐漸豐富的內容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撐了地方文化建設。

張教授在講座的最後強調,她所講述的內容很多都是已經形成的結構性認識,然而作爲歷史研究,不能離開歷史的脈絡,所以這一切都要落回到地方社會的發展過程當中去,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歷史人類學訓練的目的。

2003年黃志繁教授、張小也教授、杜正貞教授在蔚縣(賀喜拍攝)

1928年,九十年前,立志在鄉土中、田野中爲民衆書寫歷史的一羣年輕人創辦了《民俗週刊》。這一屆的研修班開班儀式上,劉志偉老師說:“我們這樣跑田野可以追溯至更早。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內地學者與香港學者合作,行走香港新界。九十年代則在珠江三角洲及福建莆田平原等地組織田野調查。這一學術傳統的制度化的成果,就是2003年第一屆研修班的舉辦。2003年帶隊的這幾位,那時四十多歲,跑了12年,六十歲了,於是大家停下來想一想未來怎麼做。現在,我們又再出發。但是,這一期,主要是由我們第一期的學員,甚至那時是碩士生,連正式學員都還不是的學者組織的。這次暑期班是我們兩代學者的交替,我們有信心年輕的一代學者會繼續往前走。”

2018年曆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既是對研修班傳統的繼承,也是一次新的出發。

作者:賀喜 王永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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