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來臨,不少人打算好好利用假期放鬆下身心,有人打算留在家中陪陪家人,也有人打算四處走走看看世界。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注意,無論到哪裏,都應牢記紀律規矩,外出旅遊不能爲了“省錢”而讓管理服務對象或用公款爲自己“買單”。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公款旅遊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爲名變相公款旅遊的;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的;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藉機旅遊的”“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屬於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爲。嚴格執行條例,風清氣正過節,旅遊千萬不能這樣“省錢”——

違規接受下屬或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2013年國慶期間,湖南省郴電國際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原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付國一家四口接受下屬郴電國際副董事長、臨滄郴電(郴電國際控股的子公司)董事長陳百紅安排的旅遊。陳百紅安排人員將付國一家到海南三亞旅遊所產生的費用5萬餘元在臨滄郴電報賬。2013年至2017年,付國在春節等節假日期間,收受郴電國際下屬劉某、曾某、陳某等3人所送紅包禮金共計4萬元。付國、陳百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與付國類似,2016年國慶期間,湖南省資興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員、鯉魚江派出所所長文愛民違規接受轄區內私營企業主劉某的安排,到中山、澳門等地遊玩,旅遊期間產生的交通、食宿費用均由劉某及其朋友承擔。2018年5月,文愛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旅遊費用予以收繳。

除了違規接受下屬或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外,還有少數黨員幹部盯上了公款,組織公款旅遊。2012年中秋、國慶期間,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八嶺山鎮新灣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倪桃元帶領本村4名幹部到北京旅遊,花費1.5萬元在村財務報銷。荊州區紀委給予倪桃元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其清退參加旅遊的全部費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保持整治不正之風高壓態勢,明面上的公款旅遊少了,但也出現了一些新變種、新花樣。2014年端午期間,四川省邛崍市牟禮鎮趙塔村黨支部書記孫北彬組織村“兩委”幹部7人以考察都江堰市新村建設爲名到青城山景區旅遊,公款開支2000餘元。2014年國慶期間,孫北彬再次組織上述7人以考察周邊農家樂發展爲名到邛崍竹溪湖、雅安碧峯峽、蒲江石象湖等景區旅遊,公款開支3000餘元。兩次共開支公款5561元,均從該村辦公經費中列支。孫北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除了“外出考察”,還有人打着“學習培訓”的名義組織公款旅遊。2013年10月1日至7日,福建省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黃德忠以外出學習爲名,組織工商局4名幹部及個體私營企業協會8名會員赴雲南旅遊,並在協會報支旅遊費用62800元。2017年8月,黃德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公款旅遊費用。

此外,還有黨員幹部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2014年10月,西藏自治區林芝縣政協主席莎莉帶隊赴四川成都考察期間,未經批准改變原定線路,前往山西五臺山,四川樂山、峨眉山、武侯祠等景點遊玩,並報銷因此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門票費等合計45333元。莎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人員退賠相關費用。

個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以上行爲,雖花樣繁多,但本質上都是利用職權讓管理服務對象或公家單位爲自己個人出遊“買單”。如此雖然“省錢”,但最終將付出高昂的代價。中秋、國慶假期是清清爽爽外出旅遊的好時機,只有“自掏腰包”才能玩得輕鬆踏實。

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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