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倡者孟曉蘇解說“保險版以房養老”

 

孟曉蘇。資料圖

 

法治週末記者 馬樹娟

在國內提及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有一個繞不過去的人,那就是孟曉蘇。

孟曉蘇有着非常豐富的人生履歷,曾做過汽車廠的工人,也曾在第一高等學府深造後擔任國家領導人的祕書,深度參與了上世紀80年代波瀾壯闊的改革,亦擔任房地產央企的董事長,推進住房制度改革……

早在2003年,孟曉蘇就曾向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建議,推進以房養老保險業務;2014年,在原保監會推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後,擔任幸福人壽董事長的孟曉蘇,也身體力行帶領公司推進相關產品的設計、落地和推廣。

如今,孟曉蘇早已從幸福人壽董事長的位置退了下來,但他仍關注以房養老保險的進展。他會在朋友圈轉發一些與房地產、以房養老保險相關的文章。而且,他還有個習慣,在轉發這些新聞的同時,會配上自己的解讀,或者對一些表述不準確的報道進行澄清。

目前,以房養老保險擴圍的大幕已經拉開,他如何看待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試點結果以及以房養老市場的發展。近日,法治週末記者就相關問題專訪了孟曉蘇。

 

推以房養老保險是“有情有理”

 

法治週末:您是國內提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第一人。當時是有哪些因素促使您產生了這樣的思考?又是基於哪些考慮呈遞給溫總理的?

孟曉蘇:其實最初有這個想法是在2001年,當年我就發表了這方面的文章。1996年,我擔任房改課題組組長,主導設計了房改方案。經過1998年的房改,老百姓有了房產,當時我就想,有什麼財產就可以考慮拿什麼來養老,而且房屋增值可以使以房養老更具備條件。如果將住房反向抵押保險做出來,那麼老人就可以在傳統的儲蓄養老、子女養老、社保養老之外,多一種以房養老的選擇。

2003年,溫家寶當選爲國務院總理,在此之前,他曾擔任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組長。作爲一位曾經在中南海與他共事過的幹部,我就想着將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提議,作爲一份禮物呈遞給溫總理。當天,溫總理就對此作出了批覆,讓原保監會和原建設部進行研究。同年8月,兩部委就將《關於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報告》上報給國務院。不過,當時因爲多種原因,該提議一直未能落地。

法治週末:從您提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設想,再到2014年原保監會提出試點指導意見,過去了將近13年。其實當時業界並不是很積極,您主導的幸福人壽也是市場上唯一將該業務實質落地的險企,外界評價說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更多是您情懷的產物,您對該觀點是否認同?

孟曉蘇:我認同,的確是需要有情懷,不過是“有情有理”,既有情懷也有理論指導。上世紀80年代,我在中南海工作期間,親身參加將農村改革從安徽推廣到全國的實踐,後來我所講出的“改革從安徽開始,就是從萬里同志開始;開放從廣東開始,就是從習仲勳同志開始”受到廣泛認同。當時老一輩領導人推動改革開放首先就是一種情懷,同時也都是有先進的理論作爲指導的。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也是如此。一方面,中國是人口老齡化大國,60歲以上老齡人口超過2.4億人,其中無子女家庭佔到10%、失獨家庭超過100萬個。這是一個潛在需求非常大的市場,他們的養老問題需要引起社會重視;另一方面,房產是大部分中國家庭的主要資產,而作爲以房養老的基礎,房產的價格在持續上漲。

我統計了美國和中國房價上漲的數據:美國40年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收益率高達142%,其中包括了房價上漲;中國近30年來房價總體上漲20倍,平均每年上漲10.5%。從近年情況看,房地產市場短期內雖然出現一些波動,但總體上是上漲的。這是我推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的數據基礎與重要條件。

 

試點並非“遇冷”

 

法治週末:就幸福人壽的試點情況來看,4年累計承保了105戶,有媒體和業內人士用了“遇冷”一詞來描述,認爲這一產品缺乏市場需求,對此您怎麼看?

孟曉蘇:我在試點市場上就賣兩屜包子,現在一多半已賣出去了,怎麼能認爲是沒有市場需求?當初進行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時,幸福人壽確定的規模就是200戶。考慮到試點規模的限制,幸福人壽沒有做任何廣告,多是老人主動找上門來。目前取得這樣的成績,已經是很大的成功。

法治週末:截至目前,申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4家企業中,只有幸福人壽一家在開展業務。您認爲,是哪些因素導致其他保險公司不敢輕易涉足呢?以房養老保險要擴圍至全國的話,還需要哪些支持?

孟曉蘇:他們主要是擔心房價下跌。2003年,我把以房養老保險推薦給保險業時,房價僅爲現在的十幾分之一。後來我曾問過國內某大型保險公司的董事長:“當時你們爲什麼不做呢?”對方回答:“不就是擔心房價跌嘛。”我問他:“這10年房價實際上怎麼樣了呢?”對方感慨道:“別提了,房價都漲到天上去了!”

我擔任幸福人壽公司董事長期間,曾在一次行業會議上問其他幾家保險公司的董事長:“現在你們做不做呢?”他們還是在遲疑,問我道:“今後房價會跌吧?”

其實,目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市場最大的問題並非出在需求端,而是出在供給側,即許多保險公司出於擔心房價下跌,不敢進入這個領域。除了讓他們正視房價不斷上漲的事實之外,我認爲中國有必要借鑑美國和新加坡的做法,由政府或政策性再保險公司對做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企業提供再保服務,以此降低保險公司所擔心的風險,調動其參與的積極性。隨着房價上漲,這些再保險公司肯定是會賺錢的。

法治週末:目前,很多人認爲如果參保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未來老人故去後,房子就歸了保險公司,心裏或多或少有一些顧慮,不敢輕易涉足。

孟曉蘇:房子不會歸保險公司,這些擔心是認知上的誤區。以幸福人壽推出的房來寶A類產品爲例,老人離世後,優先由子女清償老人所領取的給付金與利息,從而完全繼承這套房屋。如果子女不予清償,保險公司也不能佔有房屋,依法必須按公允價值拍賣。所謂“死後房歸保險公司了”是誤傳。拍賣所得優先清還本息,其餘的歸老人子女所有,若有虧空則由保險公司承擔。而且老人按月領取的給付金依法是免稅的,這是一種對老人很有利的保障型產品。

 

保險產品設計應該更多元化

 

法治週末:目前,在房價快速攀升的背景下,很多人認爲參保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老人領取的金額較低,抑制了老人購買該產品的積極性,您如何看待這一觀點?

孟曉蘇:目前,市場上只有幸福人壽推出的一款“A”類產品,它已能解決入保老人“又住房、又拿錢”的需要,每月給付金都要比社保養老金多出不少。譬如500萬元價值的房產,65歲男性老人每月大約可領取1.51萬元,未來房產增值歸老人,房價下降則保險公司獨擔風險。對於老人而言,這種產品的缺點就是房屋增值後老人不能多得給付金,保險公司還要求老人買“延期年金保險”,以備給長壽老人終生支付給付金。

而實際上隨着這幾年房價上漲,幸福人壽所保老人的房產價值普遍提升約50%,已化解了保險公司風險並留有潛在收益。如果未來再推出“參與型產品”即幸福人壽的“B”類產品,就能避免“非參與型產品”的以上缺點。這類產品的房屋增值由老人與保險公司分享,老人可以更多領取給付金,保險公司所分得的部分則計入預期收益,那時“延期年金保險”就可免除。

當然,隨着市場需求的增加和不斷細分,市場上可以繼續推出C類、D類等多種產品,屆時老人可以根據自己需要,在多種產品中進行選擇,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就可以對養老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站式養老服務”易存道德風險

 

法治週末:目前,在養老市場上,有一些保險公司推出了“一站式養老服務”,價格不菲,一些老人選擇賣掉房子,然後購買這種保險產品進行養老,您如何看待這種養老服務模式?

孟曉蘇:總有人希望保險公司能爲老人設立“一站式養老”服務,期望保險公司不只給老人錢,還要提供醫療與護理服務。有的保險公司在建好養老公寓與醫院後,也要求入住者必須事先“購買人壽保險”。

但這其中是存在“道德風險”和利益衝突的。譬如不少保險產品都規定,老人活多久保險公司就得賠(給付)多久,保險業把這種風險稱爲“長壽風險”;而老人去世的早,保險公司就能賺錢。那麼這問題就來了:到了老人病危需要搶救的時刻,保險公司的醫院是救還是不救?試想若把老人給救活,保險公司就得繼續賠錢;而延遲搶救一會兒老人魂歸西土,保險公司就能賺錢。這時醫院會怎麼做呢?這事兒想想就覺得挺可怕的,這裏面存在着巨大的“道德風險”。

法治週末:這樣的設計是否也容易給保險公司帶來法律風險?

孟曉蘇:在“一站式養老”模式下,我們只能期望保險公司裏都是好人,醫生更是醫德高尚,都會不惜一切代價去搶救老人。問題在於老人們早晚要去世,那時有誰能保證子女們不會去起訴保險公司謀財害命呢?他們只要拿出雙方簽訂的保單,就足以作爲證據證明這件事了。幾單訴訟打下來,保險公司遭譴又賠錢,那時他們就會明白,“一站式服務”原來是保險公司的陷阱。

正確的政策設計應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所以我從來不主張“一站式養老服務”,而是要由不同的機構分別去做這件事,頂多讓無利益衝突的社會機構幫助老人聯繫協調。

而“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就可以很好地避免這一點,它只是負責給老人支付給付金,老人拿着錢另外去購買養老服務。若老人非要住保險公司的醫院,也要住別的保險公司的醫院。或者讓保險公司的醫院通過足夠的權益隔離,徹底割斷它與保險產品之間的利益衝突關係。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