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移送我院審查起訴的首例涉蘋果ID案件被告人洪萬劍等11人涉嫌詐騙罪、盜竊罪一案,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主犯洪萬劍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8萬元,其餘從犯被判處拘役五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

2017年下半年,公安機關將一批涉蘋果ID案件共計13件38人陸續移送我院審查起訴,該批案件系通過互聯網實施犯罪,具有作案手段新、涉案金額大、涉及罪名多等特點,在取證、定性等方面均存在較大難度。爲了解決相關疑難問題,承辦人在研讀相關法條、查閱大量資料後,多次前往公安、法院溝通取證、定性等問題,並組織公檢法三家就該批涉蘋果ID案件召開集中討論會,針對管轄、法律適用、案件定性、涉案金額、員工行爲認定等問題展開討論,形成了《涉蘋果ID案件相關問題討論意見稿》。爲了彌補證據上的不足,承辦人與經辦民警一同前往上海市維薩信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美士達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蘋果公司網絡服務中心總部調取案件關鍵性證據,但因跨國公司人員龐雜、程序繁瑣,均未能獲得直接答覆,返溫後承辦人又通過電話、郵件等途徑多次溝通、催要,經過不懈的努力,最終VISA公司及蘋果公司將材料以郵寄的形式送達我院,爲案件處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該批案件的順利處理,爲涉蘋果ID案件的辦理提供了規範化樣本,對遊戲點券充值市場敲響了警鐘,有效遏制了潛在人羣利用蘋果ID實施犯罪的危險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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