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報道:2月27日一早,南京市民林某和父母一起來到南京市公安局華僑路派出所報警。林某稱自己在酒吧喝酒時,被人下了迷藥,遭遇了仙人跳。

林某:當時有個女的過來敬酒,自己喝了之後就什麼也不知道了。等醒來的時候,自己已經躺在酒店裏了,那個女的說遭遇了性侵犯。

男子借高利貸無力償還 自導自演“仙人跳”訛詐父母

林某聲稱,女子向自己索要2萬元了事;無奈之下自己只能支付寶轉賬2萬多元。瞭解情況後,民警立即展開調查。

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華僑路派出所民警馬騰光:民警調取了酒吧監控,發現林某提供的信息有諸多疑點。林某不確定自己什麼時候進了酒吧,也記不得和什麼人喝酒,甚至坐在酒吧哪個桌子上也都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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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民警確定林某在撒謊。經調查,林某的交易記錄內並沒有兩萬元的支出。林某眼看自己話語中的漏洞越來越多,謊言如雪球越滾越大,自己也無法圓謊,只能說出真相。

原來,林某平時消費比較大,於是向借貸公司小額貸款了一些錢;由於自己每月也就三千多元工資,沒有能力還錢;就想到了撒謊“仙人跳”,想向父母要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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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認爲,這樣一來,父母便能給自己一筆錢,自己欠小額公司的貸款便可以還上了。可沒想到的是,父母堅持要去派出所報警。

2月28日下午,林某因涉嫌報假警已經被鼓樓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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