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隨着國家的引導、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不斷加強,註冊商標(已拿證)存量已超過1200萬件,平均每年商標新申請量高達300萬件左右,2018年商標申請量更是再攀高峯,達到500萬件!

第一,申請一個商標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對於2018年, 是大衆創業的時代,很多國內新企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然而,許多新公司急於獲得商標證書卻求而不得,首次申請幾乎都會被駁回。

第二,商標註冊被駁回怎麼辦?

首先,我們要了解造成商標被駁回的兩個常見原因。《商標法》對註冊商標的原則有2個重要的規定:

1、註冊的商標必須有“顯著性”

舉個例子,比如說已經有了“康師傅”這個商標,其他人就不能註冊“康帥傅”、“康師博”、“康師父”這樣近似的商標,文字、圖形、讀音近似均不可以。

2、註冊在先的原則

即同一個商標名稱,誰先提交申請,誰就有機會優先取得商標證書。後申請的,將會被判斷爲近似並被駁回。

由此可見,要想取個完全沒有相似的商標名稱多麼困難。所以,在申請商標之前,儘管會進行嚴格的檢索,但基本上不會說完全沒有近似商標存在。只是近似的程度不相同而已。

所以,註冊商標首次被駁回,漸漸地已成常態。

當然,駁回不等於徹底申請失敗!

商標申請被駁回厚,還有一條路可選擇:複審。(“複審”是指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請商標駁回複審”的簡稱。)而且複審的技巧有多種。

第三,3分鐘教你弄懂商標註冊的套路!

方法一、商標複審或法律複審

近年來海量的商標申請中,也存在大量的惡意搶註名人、時事熱點等“擦邊球”現象,企圖通過註冊商標之後,再轉賣獲得暴利。商標總局作爲監管單位,在現行法律還不是很完善的情況下,不得不採用特殊手段:初次申請的商標,先嚴格審查,大量駁回。針對提出駁回複審的,再認真審查,從寬考量。

理由是,真正要使用商標的企業,當商標被駁回後,還是會選擇複審,進一步想辦法拿到商標證書。而那些“投機分子”可能因爲看到無利可圖或者需要再次支付複審費用,而選擇放棄。當然,這並非官方的說法。但以從業多年的經驗來看,在邏輯上確實非常可行。

方法二、對引證商標進行撤銷申請,再重新遞交商標申請

部分在先申請商標,對方不一定正在使用。根據《商標法》規定,超過三年未使用的註冊商標,可以對其申請撤銷。

所以,既然商標局認爲我申請的商標與“某商標”近似,而我發現這個商標幾乎沒用過,那我就先對這個商標提出撤銷。撤銷之後,我的商標自然就沒有再與誰近似了,複審可順利通過!

方法三、法律複審

通過收集各方面證據,提交複審申請。一旦複審再不成功,將向法院起訴商評委,通過知識產權法院判決,獲得商標證書。

以上數個人經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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