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博士不讓加塞被打截癱,家屬仍3萬走人”一事被炒得沸沸揚揚,引來無數網友的關注熱議,大家都對這次的涉事車主進行了譴責,可被告人始終都未對此進行回應。但是剛剛,被告人吳某的律師卻對外公佈了最新的調查結果,律師稱,調查後發現,雙方爭執時是博士先動的手,除此之外還說,該博士本來就患有強直性脊柱炎,因此,很難斷定其癱瘓的原因,同時希望在事實沒有出來之前,“媒體要對此保持冷靜,切勿形成不良輿論導向,損害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在今年1月份,在輪椅上完成博士答辯,並被全票通過後,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在讀博士——39歲的馬超,就引起很多人的關注。尤其是發生了翟天臨學術造假事件之後,更讓人們對這麼一個孜孜不倦的“殘疾人”報以掌聲和讚譽,這簡直就是一出活脫脫的現實版“奮鬥”。一個殘疾人,在輪椅上,通過努力拿到博士學位,折射出的是一種精神,讓所有人都欽佩的精神。而後,馬超的殘疾緣由才被逐步披露出來,不是先天性,而是意外,還是人爲

據馬超的說法,馬超的殘疾是被人毆打所致。去年4月11日,馬超在去機場接父親的途中,因拒絕其他車輛的加塞,導致雙方發生爭執,最後被打致殘。至於這些天鋪天蓋地的“博士不讓加塞被打截癱,家屬扔下3萬走人”的新聞到底是從哪來的、是否屬實我們真的不知道。而被該人的身份資料由於多種原因不便對外透露也讓很多人感到不滿。直至近日被告人的律師出面,一些信息才逐步被披露出來

被告人律師說的可能也有道理,就是馬超本身就患有強直性脊柱炎,言外之意,就是截癱的真正原因暫時還無法確認,不能一味的認定是“被打所致”。律師們有專業的知識和經驗,我肯定是自愧不如的,但是,即使按照律師的說法,他患有脊柱炎,哪怕是很嚴重的脊柱炎,但他還是能走、能站、能開車的一個人,現在呢?截癱之後常年臥牀,生活不能自理。造成這一切的不就是“被打”嗎?如果沒有這次被打,他的生活也不會變成這樣對吧?再退一步說,被告人加塞是事實,犯錯在先才導致了事情的進一步惡化,他不加塞的話,現在被告和原告可能都是好好的兩個人。所以現在找出某些“漏洞”來作爲辯白“說辭”很難讓人信服

事情已經發生,如何還原當時情形、接下來又會怎麼發展,這都是律師的事。但這件事確實是個悲劇,我們必須引以爲戒,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我並不是支持縱容違規行爲,但是很多時候我們不能拿衡量正常人的標準去衡量所有人,所以,“退一步海闊天空”始終都是個至理名言,退讓並不是我們怯懦,而是我們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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