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學法丨醫療器械類侵權案件

【案情】

諮詢人A先生家住山東某市,幾年前有某公司的銷售人員來到諮詢人小區附近推銷醫療器械,聲稱可以包治百病,尤其對於高血壓等疾病有顯著的治療效果。

諮詢人出於信任購買了兩臺設備,並諮詢對方可否用於美容等作用,對方明確表示可以起到美容效果,而且老少皆宜。A先生買完設備後,給未成年的女兒使用。一段時間後,女兒被診斷爲白血病。幾年內,A先生一家面臨着高額的醫療費用。

【律師建議】

該類案件屬於侵權類案件,關鍵點在於如何認定使用醫療儀器與女兒生病之間的關聯性。

如果可以通過醫院開具的權威證明,可以證明女兒發病是由於使用儀器導致,即可證明侵權行爲成立,可起訴對方公司,要求其承擔相應損失。而且侵權行爲發生地在諮詢人小區,因此可以在諮詢人所在的市的法院嘗試立案,也可以去對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

文丨劉鐸清 法律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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