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还要分两种情形?这些无效的劳动合同情形你知道吗?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还要分两种情形?这些无效的劳动合同情形你知道吗?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无效劳动合同我们是否知道?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不太会分辨到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无效劳动合同的签署会对劳动者的利益带来的很的损伤,如果在日后真的出现什么问题,无效劳动合同也不能作为证据出现,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劳动合同无效还要分两种情形?这些无效的劳动合同情形你知道吗?

一、全部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1] 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无效还要分两种情形?这些无效的劳动合同情形你知道吗?

二、部分无效的情形:

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其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这就是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一些内容,希望小编的编写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问题。如果还有小编没有提及到你们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详情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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