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李韶九的錯誤值得借鑑

在中共黨史上,李韶九是個擺不上臺面的小人物。但是,小人物並不是可有可無的,作爲20紀30年代初中共領導的江西蘇區的紅一方面軍總前委肅反委員會主任,李韶九在席捲蘇區的一場大規模的革命恐怖浪潮“肅AB團”運動中曾起過重要作用。

李韶九,湖南省嘉禾縣人,出生於1904年。關於他的家庭情況,現在可見的惟一的簡略資料是由與其同鄉的肖克上將提供的。肖克說:李韶九的父親“是嘉禾城裏的流氓頭子之一。”李韶九曾在衡陽的中學讀書,但沒有畢業。有種說法說他由於“從小跟父親染上了許多不良習慣,在中學讀書時,因胡作非爲被開除學籍……”(戴向青、羅惠蘭著《AB團與富田事變始末》99頁,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這不知有什麼根據。總之,他沒讀完中學就從軍去了。

1926年,22歲的李韶九來到國共合作下的廣東,進入以程潛爲軍長、共產黨人林伯渠爲黨代表的國民革命軍第6軍。他隨軍參加了北伐,並被任命爲該軍第54團一個連的指導員。

1927年7月底,第6軍54團被派往江西南昌加強守備,防止“暴亂”。李韶九隨團駐在南昌市內匡廬中學,正好遇上了中共領導的南昌起義。8月1日凌晨,54團被起義部隊包圍殲滅,李韶九也成了俘虜。在俘虜營,他見到了同鄉、時任起義部隊葉挺第24師71團8連指導員的肖克。據肖克將軍後來回憶:“我……那天給俘虜講話,李韶九站了出來。我說:‘你也在這裏?’他把自己在第6軍的情況講了,並說要找原第6軍黨代表林伯渠。我答應他去找林老。據說他找到林老後參加了起義軍。起義軍南下時,我還見到過他。”(王昊著《一個老兵心目中的陳毅元帥》25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可見,李韶九當時雖然沒有加入中共,但在林伯渠的眼裏還算是個“進步青年”,因而說得上話。靠着林伯渠的接納,李韶九正式成爲中共領導的革命運動的一分子。

李韶九跟隨南昌起義部隊南下到了廣東東江。起義部隊潰散後,李韶九被派往江西安源進行活動,並於1928年成爲中共黨員。不久,他就被國民黨軍隊逮捕。關於他在國民黨軍隊中的情況,最權威的應該是1932年1月25日《蘇區中央局關於處罰李韶九同志過去錯誤的決議》中的說法:李韶九被“逮捕後雖曾營救了一個被捕同志,但自承爲三民主義忠實信徒,且爲敵軍起草快郵代電,這表現他在艱危的環境中完全失掉一個共產黨員的立場,客觀上完全是政治的叛變。”但其實,這段話多少有點兒上綱上線的味道。作爲一個被捕的中共黨員,“自承爲三民主義忠實信徒”無非是自我保護的手段,而“爲敵軍起草快郵代電”也是不得已而爲之,況且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而在這種情況下他還“營救了一個被捕同志”,從這些,看不出當時李韶九有什麼“叛變”的舉動。

在國民黨軍隊中呆了半年多後,李韶九終於和江西中共組織建立了聯繫。他被派到李文林(後被打成AB團總團長處死)創建的江西紅軍獨立第2團工作。據肖克回憶,李韶九在這裏與李文林等江西紅軍和贛南中共組織的領導人頗有“矛盾”,不受重用。

1930年初,李韶九時來運轉了:1930年2月,他被任命爲由紅色游擊隊和江西紅軍獨立第2、3、4、5團編成的紅軍第6軍第1縱隊政委;6月,由紅4軍、紅6軍和紅12軍組成紅軍第1軍團,他擔任軍團前委祕書長;8月,紅1軍團和紅3軍團合編成“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他被任命爲方面軍總政治部政務處處長;11月,他又兼任了極爲重要的方面軍總前委肅反委員會主任。不到一年時間內數次升遷,職位越來越重要,李韶九可謂春風得意。

李韶九的被重用,就現在所能見到的資料來看,主要靠能說會道,善於鑽營,其個人品性讓人不齒。他的同鄉肖克說:“李韶九這個人的品質是不好的,早年在家鄉時,我就知道不少。”(王昊著《一個老兵心目中的陳毅元帥》25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富田事變”的主要發起人劉敵(當時的紅20軍174團政委,也是湖南人)在事變後寫給中共中央的信中指出:“李韶九是素來觀念不正確,無產階級意識很少的一個慣用卑鄙手腕製造糾紛的人。”(戴向青、羅惠蘭著《AB團與富田事變始末》103頁,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黃克誠大將的老戰友何篤才(後也被當作AB團殺害)當時也指出:“李韶九這個人,品質很壞,就是因爲會順從,騙取了信任,因而受到重用,被賦予很大的權力。”(《黃克誠自述》101頁,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

李韶九兼任紅一方面軍總前委肅反委員會主任不到一個月,就引發了他一生中最“輝煌”的被載入中共史冊的事件:富田事變。

1930年5月,江西蘇區開始“肅AB團運動”(AB團是北伐時期國民黨中的一個反共小組織,僅存在了幾個月。),方法是對有嫌疑者“拿起來審訊”,“軟硬兼施”,“嚴加審問”,乃至“最殘酷拷打”,然後對定性者“採取非常手段處決”。(《贛西南特委緊急通告第二十一號——動員黨員羣衆徹底肅清AB團》,《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下)》639-651頁)11月底,李韶九從“紅軍中AB團要犯”口中“嚴審”出口供,認定曾反對毛澤東的決策的江西省行動委員會(即中共江西省委)中“安了江西AB團省總團部”,於是,他奉命“前往富田捕捉”。(《總前委答辯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

1930年12月7日下午,李韶九帶着一個連的士兵來到江西省行委所在地富田。他先命令“將省行委機關重重包圍”,然後親率“士兵十餘人荷槍實彈,闖入行委辦公室內”,將段良弼(省行委常委)、李白芳(省行委代理祕書長)、謝漢昌(紅20軍政治部主任)、金萬邦(省行委常委兼軍事部長)、馬銘(省蘇維埃政府祕書長)、周冕(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長)等盡行捆綁禁閉,其他工作人員一概軟禁。當晚,李韶九親自開始審問。他並不多說,也不聽受審者的申辯,“只是問你們加入了AB團承認不承認,何時加入其中,組織情形如何,策略如何,負責人是誰,忠實報告出來”。那些參加中共革命多年的人自然不能承認,李韶九就命令手下對他們“致以地雷公線香火等毒刑拷打,一面榨,一面招,如受刑時還不招的便加重刑”,直打得那些“犯人”“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說話不得”。(江西省行委《緊急通告第九號》,1930年12月15日。)段良弼在富田事變後給中共中央寫的報告中詳細描寫了李韶九審案的過程:

李韶九:段良弼你是AB團,你現在承認好嗎!以免受刑罰。

段良弼:我也是AB團?從我的鬥爭歷史看,從我現在的工作看,看哪一點是AB團?請你調查一下吧。如果我是AB團,那麼是無產階級的罪人,不要你們來動手,自己拿手槍打死自己。

李韶九:不管鬥爭歷史,不管現在的事實,我與你講理論是不能講過你的。我只有七項刑罰,第一項是打地雷公燒香火……

段良弼:七項刑罰我怕什麼?任憑你們怎樣……

李韶九令左右士兵扒去段良弼的衣服,把他赤身裸體地按在地上,施以“打地雷公燒香火”等酷刑,不一會兒就打得他體無完膚,兩個大拇指都斷了。這時李韶九命令停刑。

李韶九:良弼你要死我不給你死,無論如何你要承認是AB團並說出你們的組織,否則給你一個不生不死。

對男“犯人”如此,對女“犯人”也毫不留情。李白芳、馬銘、周冕的妻子正好來看望丈夫,也被當作AB團抓起來施以嚴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江西省行委《緊急通告第九號》,1930年12月15日。)

經過這樣的審問,“犯人”們一個個承認了自己是AB團,並被逼供出其他的“AB團成員”。如此這般抓-審-抓,“自七號晚上起截止十二號晚上富田事變以前,省行委省蘇兩機關及政治保安隊共破壞AB團一百二十多名,要犯幾十名。”(《曾山爲富田事變發表的宣言》,1931年1月14日。)

李韶九在審問紅20軍政治部主任謝漢昌時逼供出紅20軍174團政委劉敵等人也是AB團,於是,他決定親率紅軍一個排,押着謝漢昌,前往紅20軍軍部東固抓AB團。臨行前,他還佈置將25人綁赴刑場槍決。

12月9日晚,李韶九到達東固。他繼續用嚴刑逼供的方法抓AB團,同時通知正在前線的174團政委劉敵返回東固。

11日上午,劉敵回到東固,隨即被李韶九召去問話。李韶九對這位湖南老鄉還算比較客氣,告訴他有人供出他是AB團。劉敵已看到謝漢昌等被抓,並得知不承認就要遭酷刑,自己辯護了幾句,見李韶九不是個講道理的樣子,明白此時“如站在黨的立場,以誠相待,必是死路一條”,於是“端正了態度”,操着一口湖南腔說:“我是你老人家的部下,我的政治水平非常低落,你老人家是完全知道的。現在搭幫你老人家來了,我只有儘量接受政治教育,承認錯誤。我相信毛澤東同志總不是AB團,你老人家總不是AB團,軍長總不是AB團,我總以你三位是追是隨,我個人還有什麼呢?”李韶九被老鄉的這頓米湯一灌,覺得他已經被收服了,就放過了他。(《劉敵給中共中央的信》,1931年1月11日。)

但劉敵認定所謂肅AB團是個“大陰謀”,回去後聯合了一些軍官,第二天就帶隊包圍軍部,放出了被抓的謝漢昌等“AB團”。李韶九聞風逃走。劉敵和謝漢昌爲防李韶九回到富田殺害那些“AB團犯人”,帶部隊連夜趕到富田,繳了李韶九帶來的士兵的械,釋放出段良弼、金萬邦等人。歷史上把這1930年12月12日發生在贛南小村富田的事件稱爲“富田事變”。

富田事變發生後,李韶九做了些什麼,境遇如何,現在沒有具體資料。但1931年1月剛到贛南任中共蘇區中央局代理書記的項英對富田事變的處理比較冷靜。在他主持下通過的《中央局通告第二號——對富田事變的決議》雖然把事變的領導人劉敵、段良弼等“開除黨籍”,卻仍讓他們“向黨承認錯誤,請黨教育”,對參與事變的紅二十軍也沒有用武力解決,而是經過“宣傳、教育”後讓其回到紅軍中來,同時,也指出今後“絕對不能隨便亂抓亂打”,“不能隨便聽人亂供亂咬,亂加逮捕”。由此可見,在1931年4月中共中央“三人團”來到江西蘇區之前,李韶九的日子是不太好過的。

1931年4月上旬,由任弼時、王稼祥、顧作霖組成的中共中央“三人團”來到江西蘇區。“三人團”完全推翻了項英對富田事變的處理決定,把事變定性爲“AB團領導的反革命暴動”。於是,“反AB團的英雄”李韶九重獲重用:4月下旬,他被任命爲中共政治保衛局江西分局局長,整個江西蘇區的肅反都在他的領導之下了。

李韶九履任新的重要職務伊始就掀起肅AB團的新高潮。首先是把那些被定了性的富田事變領導人劉敵、謝漢昌、李白芳、叢允中等於4月和5月分別處死;然後是把參與事變的紅二十軍從軍長政委以下到副排長的700多名幹部,都列爲“AB團分子”加以審查;接着就是在蘇區“把一切工作都停頓起來,用全力去打AB團”。這次高潮比前次範圍更廣,力度更強,審訊的手法也變本加厲,除了以前那些外,還有“捆着雙手吊起,人身懸空,用牛尾竹掃子去打,如仍堅持不供的,則用香火或洋油燒身,甚至有用洋釘將手釘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指甲內。”一時間整個江西蘇區AB團帽子滿天飛,嚴刑逼供無以復加,以致許多地區的中共機關中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員都成了“AB團分子”。(《江西蘇區中共省委工作總結報告》,1932年1月。)現在看不到李韶九這期間的具體言行的資料,但他領導肅反“工作有力”是可以想見的。

據說1931年7、8月間,李韶九因時任贛南特委書記的陳毅抓AB團不力,有心要把他也打成AB團,多次從側面進行威嚇,以致陳毅一度頗爲緊張,他年輕的妻子也因受不住壓力而自殺了。(王昊著《一個老兵心目中的陳毅元帥》16——18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

李韶九的好日子八個月後終結了。1931年12月底,周恩來到達贛南就任蘇區中央局書記。1932年1月7日,周恩來主持召開蘇區中央局會議,做出了《關於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對肅AB團的“擴大化”進行了嚴厲批評,暫時扭轉了風頭。蘇區中央局還專門對李韶九進行了通報處罰,認爲他“在肅反工作中”犯了“嚴重錯誤”,決定給予他“留黨察看六個月的處分,派到下層去做羣衆工作”。(《蘇區中央局關於處罰李韶九同志過去錯誤的決議》,1932年1月25日。)這顯然是爲了平息蘇區中共幹部中的恐慌和不滿情緒。

但李韶九的這個被“一擼到底”的處分似乎也沒挨多久。有資料說,他1932年6月被任命爲紅軍總司令部祕書長,10月又被任命爲福建軍區第二軍分區司令員。

1934年10月,主力紅軍被迫“長征”後,李韶九留在江西蘇區“堅持鬥爭”。這位“肅反大員”31歲的生命走到了盡頭。

關於李韶九的結局有兩種說法:一種說他於1935年春在閩西“犧牲”,還有一種說他是被“處死”的。關於這後一種說法有一個傳說:1944年春陳毅到延安,與毛澤東十年不見了,老戰友間暢談終夜。毛澤東偶然問起李韶九,陳毅說:被我斃了。毛問爲什麼,陳毅回答:他害死我老婆。(羅英才、石言著《陳毅文學傳記之三:探索》214頁,解放軍文藝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

不管怎麼說,“肅反大員”李韶九是死在1935年。

據說,1949年後李韶九被“追認”爲“革命烈士”。

來源:懷舊好聲音;值班編輯:陳龍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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