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軍:要加重欺詐發行處罰力度 讓違法責任人牢底坐穿

(記者 魏欣 高文鵬)全國人大代表、深交所總經理王建軍3月6日接受央視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註冊制改革是整個資本市場的制度性重構,對資本市場影響深遠。要保障註冊值的順利實施,必須加大處罰力度。

一要加大對欺詐發行的處罰力度。目前《刑法》中欺詐發行的最高處罰是5年有期徒刑,量刑過輕,應該適當加重,讓欺詐發行違法責任人牢底坐穿。 二要將證券市場違法所得還給受損投資者。目前的法律規定“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下一步 應該讓這些損失“物歸原主”。應該通過修改證券法,讓欺詐發行、內幕交易的人的違法所得全部“吐”出來,要讓他們賠的傾家蕩產。

三要加大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對中介機構參與合謀造假的要加大處罰力度,對機構和個人都要”端掉”他們的“飯碗”。

最後,王建軍建議出臺新的司法解釋,明確取消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的前置程序,在上海、深圳設立金融法院,完善證券民事賠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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