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我們受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代表本院,出席本法庭,依法執行職務……”

9月28日,長春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盛美軍以檢察員身份出席長春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的張某故意傷害上訴案二審法庭,依法履行職責。長春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程鳳義擔任審判長主持庭審。

庭審前,盛美軍依法對該案的案卷材料進行了全面審查,聽取了被害人及上訴人親屬意見,爲出庭履行監督職責做了充足準備。

庭審中,盛美軍依法訊問上訴人,發表檢察員意見書,並對上訴人張某開展了法庭教育,其意見書中指出一審法院判決定罪準確、訴訟程序合法、量刑適當,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訴人張某當庭認罪,表示“對不起被害人及她的家屬。”合議庭當庭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檢察長、副檢察長帶頭辦案,是長春市檢察院將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到實處的重要舉措之一。據悉,該案是盛美軍今年辦理的第6起案件,“檢察長、副檢察長既是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者,同時也是具體履行司法辦案職責的檢察官,迴歸到一線辦案,能對檢察隊伍專業化和職業化建設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並能夠有效回應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的期待!”盛美軍在談到堅持一線辦案時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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