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友郭先生諮詢:他在西花園的紅綠燈處,當時指示燈顯示仍是黃燈,他便開車過去了,結果手機收到了一個扣六分的違章。

1019解答:幫辦節目組聯繫到了鹽湖交警大隊秩序科的黃警官得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綠燈行,黃燈停。在指示燈顯示黃燈的時候,就不允許車輛再行駛,如果郭先生對這個處罰有任何異議的話,可以去鹽湖交警大隊的法制科去進行申訴複議。

小編知識課堂

闖黃燈算違章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在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但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因此,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爲。

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按照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

因此,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爲,處罰標準與闖紅燈相同。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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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幫您辦》

消息來源丨《1019幫您辦》節目組、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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