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聯調小組還對一同參與調解但對於宅基地歸屬沒有主張的老三老四打起了感情牌,讓他們一起幫忙勸說老大老二,有親兄弟在兩人間做和事佬,老大老二看着家人的面子,也能夠更平靜地商量,畢竟一家人和睦是最開心的事情。在姐妹明確表示放棄的提前下,該宅基地作爲母親的遺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的有關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四兄弟平均分割,老三和老四自願將份額轉讓給老二,老大的份額自行處置,如此一來,除了讓老大和老二消除隔閡,重歸於好,也恰恰滿足了左右兩戶鄰居各自造房修路的需求,可以說是一舉多得。

一塊宅基地允諾給兩家人 這塊“一女二嫁”的地究竟該怎麼分

資料圖

一塊宅基地允諾給兩家人 這塊“一女二嫁”的地究竟該怎麼分

宅基地使用權分割圖

本報記者 王亞 通訊員 黃志梅

在淳安鄉下某條不知名的村道邊,一塊不足20平方米的宅基地藏於一隅,其上長滿野草,可見這塊地“荒廢”了有些年頭。

然而就是這麼一塊不爲人所用的宅基地,不久前卻成了王家幾兄弟以及周邊兩戶人家關注的焦點——

“我用豬欄換來的宅基地,他有什麼權利轉讓給別人?”

“母親說這塊地讓給我了,你來爭有什麼意思呢?”

淳安縣司法局大墅司法所裏,兄弟兩個互不相讓,爭吵起來。老大將這塊地置換給了宅基地右邊的鄰居造房子,老二又將這塊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了宅基地左邊的鄰居作車庫。這塊“一女二嫁”的宅基地,究竟屬於誰?

事件聚焦

一地二換,17.9平方米

的宅基地屬於誰?

淳安縣某村,老王家四兄弟幾十年來一直和和氣氣,但是近日,老大和老二兩家人卻鬧得很不愉快。事情的起因是一塊小小的宅基地。

原來,去年家裏母親去世,留下了一塊17.9平方米的宅基地。這塊宅基地已經荒廢了許多年,一直都沒人打理。因爲誰也用不到,一家人在這方面也沒有產生過矛盾,兄弟間關係一直很和睦。但是隨着近幾年村民生活水平提高,這塊地的周邊都造起了新房。

右邊這戶人家在造房子時想把廚房的面積擴大一點,但是發現自家的宅基地面積不夠,便找到了老大,想要用自家的菜地和老大進行置換。老大認爲這塊地是很多年前用自己的豬欄換來的,自己有處置權。與其讓它空着,不如做個人情換給鄰居,於是同意與鄰居進行交換。

而這塊宅基地左邊的鄰居因爲門前的道路有點狹窄,停車不太方便,也想到了這塊地。於是便找到了老二,想要買下這塊地,改造一下,把路面拓寬,方便車輛進出,順便留點位置出來,作爲自己的停車位使用。老二想起母親在許多年前提過,這塊地說是給自己的,那麼這塊地他當然有權做主,即使先前知道老大將這塊地換給了別人,還和左邊的鄰居簽訂了使用權的轉讓協議。

一塊地許諾給了兩戶人家,這可怎麼分?爲此事老王家兄弟倆鬧得不可開交,還差點拳腳相向。

後來,爲了儘快解決這起糾紛,王家老大老二一大家子人來到了大墅司法所要求進行調解。因爲案件涉及的人數較多,司法所立即連同鎮綜治辦、駐村法律顧問、村兩委成立了聯合調解小組,迅速開展本次糾紛的調處。

和事佬上陣

各執一詞 互不讓步惹紛爭

當天,聯調小組除了找了老大和老二,還把老三和老四也召集到了調解現場,當場對峙,理清案件關係。儘管聯調小組做了很多準備,但是現實情況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調解並沒有預期的順利。

“這塊地是我用豬欄換來的,你們看,證據都在這呢!”老大立馬拿出了很多年前跟鄰居換地的協議書,證明這塊地屬於自己。當年協議上換地那戶人家也被請到了現場,但是他今年已經九十多歲了,在現場也沒能給出有力的證詞。

老二看到這份協議,立馬發現了不對勁。“換地協議上寫的是父親的名字,根本沒有你的名字,如果當時是跟你換的,爲什麼不寫你的名字,而是寫父親的名字?”老二反駁道,“母親這些年都是我贍養的,這塊地理應是我的,況且母親之前也說過把這塊地給我,我這邊對方錢都已經收了,你還要和我爭這塊地,是什麼意思呢?”

雙方一見面,就自顧自地吵了起來,老大的妻子還幾度哭了起來,調解場面陷入混亂。

考慮到各方情緒都很激動,且各執一詞,聯調小組認爲解決問題還是要分開做工作。於是,聯調小組決定採取背靠背的方式進行調解,讓老大老二的想法可以更直觀全面地表達出來,從而直截了當解決問題。

背靠背 換位思考獲諒解

聯調小組對老大家從法情兩方面進行了分析。針對老大拿出的換地協議,聯調小組的律師王芳告知他:“依據現有書證,沒辦法證明這塊宅基地就是屬於你的,人證的情況你也看到了,他自己也表達不清楚。況且當年辦理土地證時,這塊宅基地也是登記在你父親的名下,這十幾年來你都沒有主張自己的權利,現在卻說這塊宅基地屬於你,顯然其他幾兄弟會有微詞。”

講明法理,王律師又對老大打起感情牌,“你們兄弟原本關係和睦,現在爲了這一塊地鬧得這麼僵,值得嗎?一家人和和美美不比什麼都強嗎?”

和老大一番推心置腹後,聯調小組又轉向去做老二家的思想工作。王律師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老二提出,現在這塊宅基地使用權已經轉讓了,還簽了轉讓協議,錢也收到了,轉讓的時候也徵詢了老三和老四的意見,他們都表示同意轉讓。“現在老大跳出來說這塊地是他的,這不是故意在爲難我嘛?” 老二對老大充滿了怨言,“退一萬步講,就算這塊地有老大的份額,鄰居和我簽訂轉讓協議時並不清楚這裏面有糾紛,他是沒有責任的,最多就是屬於老大的份額我們拿出錢來,但是讓我取消轉讓協議,不可能!”

看到老二的這種反應,王律師開始向他普起了法:只有這塊宅基地的歸屬爭議徹底解決,使用權的轉讓才能無後顧之憂,假如一味固持己見,矛盾是不可能解決的,所以希望大家都退讓一步,退一步海闊天空。

聯調小組還對一同參與調解但對於宅基地歸屬沒有主張的老三老四打起了感情牌,讓他們一起幫忙勸說老大老二,有親兄弟在兩人間做和事佬,老大老二看着家人的面子,也能夠更平靜地商量,畢竟一家人和睦是最開心的事情。

此後,在聯調小組多管齊下地調處之下,四兄弟終於達成一致意見。

在姐妹明確表示放棄的提前下,該宅基地作爲母親的遺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的有關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四兄弟平均分割,老三和老四自願將份額轉讓給老二,老大的份額自行處置,如此一來,除了讓老大和老二消除隔閡,重歸於好,也恰恰滿足了左右兩戶鄰居各自造房修路的需求,可以說是一舉多得。

自此,一起因宅基地引發的兄弟糾紛就這樣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一家人重新開啓了和美親情的新篇章。

和事佬有話說

調解需彰顯情感魅力

本案是由遺產分割而引起的一起繼承糾紛,繼承本是合理地分配已逝父母的財產,但是因爲種種原因卻成了考驗親情和道德的試金石。本案中,老大老二兄弟兩人原先感情和睦,卻爲了這樣一塊小小的宅基地差點拳腳相向。面對此類糾紛,調解員不僅僅要從法律角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要從情理角度權衡,使得調解過後兄弟之間可以消除隔閡,相親相愛,從而彰顯人民調解案結事了、彌合感情的特殊魅力。同時,在調解時,邀請專業律師一同參與,能更好地爲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讓人民調解工作情理法兼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