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後才能上路行駛。這也迅速的上了熱搜,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探討。畢竟電瓶車還是解決了很大部分人們的出行問題,特別是目前經濟下行,消費降級的大趨勢下,電瓶車的保有量會進一步加大。

《北京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通過決議,最終能執行嗎?

目前我國非機動車(電瓶車佔90%以上)的保有量已經超過2.5億量,這是工信部所提供的產銷數量,若統計上牌數量,則遠遠低於這個數字。這個數量是相當龐大的,從日常生活中,相信大家在道路上所看到的電動車也是茫茫無邊,特別是在上下班高峯期,電動車的數量達到恐怖的地步。由於大部分電瓶車沒有上牌,車主行駛也就比較隨性,各種違反交規,相信各位有小汽車的朋友,或多或少被電瓶車“嚇唬”過,甚至是發生過事故。我們看看下面的數據。

《北京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通過決議,最終能執行嗎?

由於在法律層面,需要保護弱勢羣體,因此,即便機動車沒有任何的責任,在交警事故認定時候,依然會判全責,同時一般電瓶車主沒有能力進行賠付,也沒有上牌,沒有保險,執法難度大等等,正是這樣的法律傾向,讓部分電瓶車主更是肆無忌憚,最終造成了大量的交通事故,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

這樣的問題如何解決呢?北京最近出臺的政策希望能夠改善,但是,真的有用嗎?其實管理辦法很難執行到位。

首先,使用電瓶車的羣體絕大部分(部分羣體爲了節能環保,綠色出行不屬於該範圍)教育程度較低,安全意識淡薄,對於道路上的危險很難感知,隨意變道、佔用機動車道、闖紅燈等等層出不窮,由於數量大,監管難度大,且大部分車輛沒有註冊登記,無法進行處罰,很難控制。

其次,執法難度大。經常可以看到交警與電瓶車主進行理論,法律是否規定了該違法行爲的處罰辦法,該行爲是否屬於違法,成了主要爭論問題,即便最終確認了違法,但是最終很難執行,電瓶車主不給錢,交警也只能無奈。多次這樣的事情發生後,交警在執法層面上的爲難情緒也會增加,抓也不是,不抓也不是,處於兩難境地。

第三,警力有限。中國警察數量大約300萬人,警察與羣衆比例約1比434,雖然也有不少的協警,但是,相對於管轄範圍,仍然處於警力不足的情況,這也是爲什麼管理辦法不能長期有效的執行的根本原因。

因此,不管出臺多麼嚴厲的管理辦法,都不能解決問題,恐怕最終只能成爲大家議論的一個話題而已。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解決或者環節非機動車所帶來的不利和麻煩呢?應該從根源進行分析,引導羣衆進行改變,且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大量的時間逐步改善。

一、多樣化出行解決辦法。目前共享單車已經發展得很好,解決了半徑三公里的問題。那麼是否可以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呢?解決更大半徑的出行問題。大家爲什麼會購買電瓶車,最終目的很單純的是解決出行問題,而非購買汽車那樣,除了解決出行,還有社交、包裝、提升生活品質的需求。那麼效仿共享單車的形式進行共享電瓶車,可以解決部分問題,電瓶車保有量也會得到一定的控制。出門就有低價、舒適的電瓶車使用,爲什麼我還要買呢?

二、增加公交車數量及站點。倘若能夠很短距離就能乘坐公交車,停靠的站點距離目的地足夠近,那麼爲何自己要去花錢購買電瓶車。

三、規劃部分道路基礎設施。有條件的道路劃分非機動車道,並進行分隔,那麼非機動車就沒辦法進入到機動車道,從而避免一些事故。

四、安全教育,標示標牌。道路設置更多的警示標語,提醒大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可招募志願者對電瓶車派發宣傳頁等,高頻次的進行提醒,從而逐步提高安全意識。

五、對快遞、外賣公司進行規定,必須註冊登記,並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以及考覈。

總之,相關政策也好,辦法也罷,能夠真正執行的纔是好的!就像之前的寵物咬人事件,也有相關的管理辦法,沒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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