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病要付“”药事服务费”?陈红专委员这样看

“在全国推进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中,药品加成政策已经取消,但药事服务费一直没有全面落实。”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副校长陈红专认为,良好的药事服务工作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至关重要。

药事服务,是指医院向患者直接提供药品的服务,比如采购、储存、管理、分发等,以及与之相关的专业药学服务,如审核处方、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监护等。

“随着新医改政策实施,药品加成取消。”陈红专说,设立药事服务费目前仅在很小区域进行了试点,在全国层面并未发生推进和实质性落实。“试点中,门急诊按处方收费,住院患者按住院日收费,此标准单一,难以体现临床药师工作价值。”

陈红专说,对药学服务收费是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做法。

美国采用药物治疗管理服务(MTMs)的概念,明确服务项目及药师开展服务的模式。药师作为服务提供者,收费标准与服务时间、疾病的严重程度和需要提供服务的资源相关。

澳大利亚的药品价格采用统筹价格办法,药品费用包括药品的成本、药事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同时,医保控费政策鼓励药师在不高于原处方价的情况下,对处方药品进行通用药替代,每替代一次,澳大利亚药品福利计划支付药师一定费用。

台湾地区用药事服务费代替了药品加成。其药事服务项目包括:调剂费用和药学照护费用。其中住院患者的药学服务费,按照医嘱的复杂程度和所在医院级别不同,制定不同标准收费。

陈红专建议,尽快全面落实药事服务收费政策。建立药学服务标准及质量评估体系,对药师进行审核处方、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监护、药学门诊、药学查房、药学会诊、医嘱重整等项目,设置应的收费项目。

陈红专认为,可借鉴成熟做法合理制定药事服务收费标准。国内门急诊患者,可参照英国、加拿大、日本的做法,按人次、处方数或药品数量收取药事服务费。住院患者的普通药事服务收费分摊到每床日住院费用中,统一计入医疗服务包或项目中收费。

“没有付费的药学服务不可能持续。”陈红专说,药学服务收费是药学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尽快让收取药事服务费这一制度全面落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