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爲,養老金按工齡發不合理。

經常會看到很多人提出養老金要按工齡覈算。提出這個辦法的主要理由是:工作時做的貢獻不同,工資不同可以理解,但大家一樣都退休了,都不奉獻了,爲什麼養老金還有差異?

我們仔細研究一下就會發現,持養老金按工齡發放觀點的人員具有幾個共性:

一是認爲現行養老金覈算方式較爲複雜。現行養老金的核算方式確實不是非常易懂,企業養老金覈算方式還好容易一些,對處於過渡期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覈算方式要計算新、老兩種方式,如果是在2014年10月後晉升了職稱(職務),還要虛擬爲2014年9月調整了職稱(職務),還要計算差額等等,更爲複雜一些。

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借鑑了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採用了基金積累制與現收現付制的綜合,即考慮到了通脹因素、又考慮了繳費水平的高低,還要考慮到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甚至還要考慮過渡期的銜接問題。綜合的因素一多,計算方式自然就複雜。

二是參加工作較早。這個沒什麼解釋的,工作早,工齡自然會長些,按工齡覈算養老金對自己有最有利。

三是多位企業退休人員。爲什麼很多企業人員提出按工齡發放養老金呢?有三個主要原因。其一中有部分企業職工工作時工資較低或工資本來較高但企業沒有工資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在職時敢怒不敢言,只能寄希望於養老金按工齡發;其二是2014年10月以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個人沒繳納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心裏不平衡;其三是自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均按工資足額繳納養老保險了,但企業不足額的現象還是存在的。

但筆者爲什麼說養老金按工齡計算這種方法不合理呢?

舉個簡單例子吧,有人18歲高中畢業進廠工作了,還有的人畢業後考入了大學、還有可能讀了碩博,畢業工作時最早也在22、23了,甚至讀完博士的已經27、8歲了,此時剛剛參加工作,如果同樣60歲退休,那麼高中畢業的工齡42年,而高學歷的人可能只有37、8年,甚至只有32、3年。學歷越高,工齡就有可能越短,您說按工齡覈算養老金合理麼?

如果出臺這樣的政策,是不是在導向上就出現了偏差呢?是不是在鼓勵大家都不讀書呢?因爲這樣的利益纔是最大的,對麼?這與科技強國的政策是相背的!要知道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如果都不讀書了,何談科技強國?如果都不讀書了,如何實現“中國夢”?

其實,在2014年10月以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還真與工齡密切相關。例如公務員的養老金按工齡30至35年的發基本工資的85%、35年以上發放90%,然後再加上生活補貼等。

但自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逐步與企業養老金接軌,與工齡的關係會越來越淡化,而與養老保險關聯的越來越緊密了。在職期間,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工作時,繳納的養老保險越多,說明繳費基數越高,也就說明了在職期間的工資待遇越高。大家都知道,工資是勞動者創造的價值中的一部分。用人單位不會憑空爲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這筆費用,也是勞動者創造的價值中的一部分。也只有在工作期間做出更大的貢獻,纔可能繳納更多的養老保險費用。

繳費多了,領到養老金多些,多繳多得,個人認爲,這是比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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