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義網訊 近日,經浙江省嘉善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高空拋物致人死亡的收廢品老闆劉某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嘉善縣法院審理認爲,劉某的行爲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原標題:硬紙板從天而降砸死物業人員 收廢品老闆獲刑)

正義網訊 近日,經浙江省嘉善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高空拋物致人死亡的收廢品老闆劉某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劉某多年來一直在嘉善縣經營廢品收購生意。事發前幾天,他接到某公司電話,稱公司在裝修,有批廢棄物品要清理。因爲要清理的東西較多,劉某已經在位於嘉善縣羅星街道某院子7樓的該公司連續清理、拉運了4天。

今年2月16日上午,劉某又一次來到該公司,發現電梯出故障停運了。

這天有3捆硬紙板需要清理,每捆都有三四十斤重。劉某犯了難,四下張望想辦法時,發現6樓和7樓的樓梯轉角處有一個窗口。“如果從這裏把硬紙板扔到樓下,就不用一捆捆搬下去了。”打定主意後,劉某把3捆硬紙板搬到樓梯轉角窗口,怕砸到下面行人,他先探身出去看了看樓下,見下面無人經過,便抱起1捆硬紙板,再次確認樓下沒人後,從窗口扔了下去。

第1捆、第2捆都很順利,可就在劉某把第3捆硬紙板扔出窗外後,意外發生了——小區物業管理人員謝某聽外面接連傳出兩聲巨響,趕緊從1樓樓道走出來查看,結果第3捆硬紙板正好砸在謝某頭上……

劉某趕緊下樓,並撥打了“120”和“110”。謝某送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6月6日,劉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嘉善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對劉某該怎樣依法懲處?從他的行爲看,其在電梯故障前乘電梯運送廢品,後因電梯故障才從窗口扔,且拋出之前多次從窗戶往外查看,說明其主觀上沒有拋物傷人的故意,且也預見到了自己從高空扔下紙板這一行爲有可能會發生致人傷亡的結果,在確認樓下無人後,認爲自己可以避免這一結果。但因爲疏忽大意,最終還是造成了謝某死亡。嘉善縣法院審理認爲,劉某的行爲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由於劉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予以減輕處罰。另外,在法院主持下,劉某的家屬與被害人家屬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協議並已支付賠償款,被害人家屬對劉某的過失行爲表示諒解並請求法院對其適用緩刑,故法院一審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netease 本文來源:正義網 責任編輯:邢海波_NBJS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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