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识学的观点来看,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看法总是带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和个人色彩,艺术鉴赏更居如此。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判断总会有客观和主观的差,这一点我们必须承认。比如书法鉴赏,面对一件古代书法家的作品,要让所有的观赏者认同是有很大困难的,因为大家的年龄有差别,教育背景不一样,工作性质也不同,加上性别的不同,所以对小物的认识就会有千差万别。对书法作品的鉴赏和评判更是不同。

现代认识学承认,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有明显的偏爱性。对于颜色来说,艳丽、谈雅、沉稳、厚重、绚丽等,人们各有所好。有的人喜欢红色,因为它鲜明;有的人喜欢黄色,因为它富贵;有的人喜欢蓝色,因为它清雅。对于线条来说,有的人喜欢直线,因为它距离最短,不用修饰,直接而明快; 有的人则喜欢曲线,因为它婉转、绵长、含蓄,具有无穷无尽的退想。

对于书法学习和鉴赏来说,有的人喜欢碑的雄强、粗犷,有的人崇尚帖的流畅满洒、圆润细腻;有的人喜欢楷书的端严规范,一笔不苟; 有的人则欣赏行草书的潇酒流宕:有的人喜欢篆书用笔的婉转匀称、结构的装饰趣味和含蓄内包的体势;而有的人则喜爱隶书那夺张的金头燕尾和开张的体势。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书法艺术的鉴赏必须从风格人手,才能客观地进行。因为不同时期、不同作者、不同书体的书法作品,其风格的差异是很大的。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书法鉴赏是有其客观规律和标准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比如,王義之所创立的秀逸典雅的书法标准,是中国古代书法"中和"为美的典型,唐太宗对王羲之书法的推崇是有一定作用的。但真正有文化和艺术魅力的是王羲之书法本身,是他为后代书法的审美奠定了圭臬:不激不励,风规自远,温文儒雅,无可挑剔。如唐太宗评价的那样"尽善尽美。

作为一位鉴赏者和评论家,你可以不喜欢王羲之的书法,你可以认为王羲之的书法过于甜美,过于圆润。唐代文学家韩愈在他所作的《石鼓歌》中就痛贬王羲之书法"羲之俗书趁姿娟"。韩愈认为王羲之的书法过于"姿媚",那是韩愈的一一家之言。但否定不了王羲之"千古书圣"的崇高地位和影响。对王羲之书法欣赏和品评的这个标准就是古代书法界约定浴成的客观标准。

只有将书法鉴赏的客观标准与鉴赏者的主观标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认识书法的特征及其规律,才能相对客观、公正地鉴赏和评论书法艺术。

「转」大师吴冠中:书法最容易骗人,能感动人的作品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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