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的作風問題,一直被人們所詬病。國慶期間接連發生的“七號開不開會”、“抄50次名字”、“學姐耍威風”等事件,更是將大學中的學生會、社聯中的幹部的耍威風,自視甚高等問題暴露了出來。一時間,網上沸沸揚揚,網友們都表示,大學幹部問題積弊已久,這樣的作風實在要不得。

於是,在如此局勢下,41所高校聯合發起了《學生會、研究生會幹部自律公約》,公約中提出要遵守如下六條守則:

這六條守則不能說不好,但是這麼提出來,真的有用嗎?仔細一看我們就能發現,公約不過滿嘴套話空話漂亮話,這樣的公約,哪怕再出臺60條,也不見得有用!

畢竟公約是需要大家所遵守,纔能有所效力。你41所高校就算在國內是數一數二的高校,又憑什麼讓別的學校遵守你規定的守則呢?如果強迫別的學校接受,又要用什麼機制去貫徹你的公約呢?難不成讓每個加入學生會的學生都背誦一遍,然後定期考覈?這不又成了另一種奇怪的東西。

公約中的用詞,規定也十分有趣。“牢記學生會、研究生會工作的本質是羣衆工作”一句,簡直就是官味到了極點。這種東西的反覆強調,反而助長了歪風邪氣。你本來就是羣衆,做什麼羣衆工作?這樣的話把自身摘到了一邊,是說自己就不算羣衆嗎?那你不是羣衆是什麼?只能是官了。

網友對公約的內容也很不滿意,從網友的評論就可以看出來。“楊主席,七號到底還開會嗎?”等言論,充分表現了網友不買賬的態度。

畢竟這六條寫的毫無誠意,本身公約出來,有多少人會遵守就不一定。公約本身還是這個樣子,不由得我們對其沒有好感。如果要小編說,公約不如這樣寫:

一、恪守學生本分:我們只是普通的學生,該學學,該玩玩,學生會職務與做個送外賣的兼職,與玩一局遊戲的隊長並無區別。事情應該怎麼樣做,怎麼樣做就行了,不要自己神話自己。

二、牢記本會宗旨:學生會就是學生大家的協會,高大上的目標不說了,只要是對學生好的,活動咱們都辦,規定咱們都定,這就行了。對學生不好的,學校的命令也得懟回去!

三、永葆理想主義情懷:能做到的,咱們就做,做不到的,咱們也要努力去做。只要是對學生好的,我們哪怕在未來做到,也比放棄了強。

四、紮紮實實做事:該拉贊助,拉贊助,該請示老師,請示老師。老師不讓批,就算是在他門口坐一晚上,也比你想辦法送錢送禮的強。也比你許諾活動經費給他一半的要強。

五、營造平等氛圍:學生會,首先是學生。多了個會字,多了什麼?多的是責任,而不是脾氣。別把自己當什麼人物,你越把自己當人物,別人越笑話你。

六、摒棄庸俗習氣:你要是想讓自己變得不一般,至少用點清新脫俗的手段,別整那些沒用的。別人上網你學習,別人請客你喫糠,別人打小抄你複習,做這些事你可以牛氣一下。做那些俗氣的事情,別怪別人看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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